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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英雄抄襲被訴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也遭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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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日,在《哪吒之魔童降世》口碑和票房爆發之下,有一部電影迎著大勢上映了,雖然未能超越《哪吒》,卻也站穩了腳步,在這個《哪吒》一枝獨秀的八月有了一席之地,這部電影便是《烈火英雄》,最終收穫票房16.90億票房,並在第32屆東京國際電影節上獲得最佳作品一獎,作為一部主旋律電影可說是成績斐然。

烈火英雄抄襲被訴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也遭碰瓷!

《烈火英雄》改編自真人真事

不過電影火了之後,批評和爭議也隨之而來,在11月8日,關於《烈火英雄》抄襲的話題上了熱搜,李某某以《烈火英雄》在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為由,將《烈火英雄》的出品發行方包括萬達影視、阿里巴巴影業的八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八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發行電影《烈火英雄》,並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在11月10日,法院已經受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

烈火英雄抄襲被訴 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也遭碰瓷! 第2張

《烈火英雄》被訴抄襲

《烈火英雄》方就抄襲一事發表宣告,稱影片劇本改編於鮑爾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報告文學《最深的水是淚水》,並在2016年12月獲得合法改編和攝製權授權。關於此事,網上也是掀起了一陣風波,據網友整理的時間線,李某某的《火烈鳥》在2018年才開始連載,2019年7月出版,而電影是2019年8月上映,要說抄襲,時間上根本對不上,而且《烈火英雄》的原作是2013年出版的《最深的水是淚水》。最為荒謬的是,《最深的水是淚水》是改編自真實事件,則2010年發生的大連新港油罐區火災。而李某某也是聲稱自己的小說來自真實的消防員生活,所以,他把真實事件寫進了書裡,便可以此為理由狀告別的改編為抄襲嗎?真實事件也有抄襲一說?希望國內某些創作者可以踏踏實實的創作,而不是搞一些邪門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