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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凱不受北電特別條款影響 依然可履行之前所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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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TFBOYS王俊凱即將就讀的大學北京電影學院在錄取通知書中加了一條特別條款,內容規定北電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與學校以外的經紀公司簽約,該規定引發了眾多網友們的關注,不少人擔心王俊凱會因此受到影響。但近日根據律師解讀,王俊凱不受北電特別條款影響,可以繼續履行之前簽下的合約。

王俊凱不受北電特別條款影響 依然可履行之前所籤合同

王俊凱不受北電特別條款影響

近日,TFBOYS成員王俊凱正式被北京電影學院表演系錄取,而在北電官方微博近幾日轉發的多條2017年新生錄取通知書上,一條“特別注意”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特別注意”中寫明:“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2017年入學學生在校期間不得和任何學校以外的機構(公司)簽署任何經濟合約(在校期間實習拍攝除外)。此規定適用於在校本科生和高職學生,畢業後簽約公司隨個人意願。”除表演系,影視攝影與製作、戲劇影視導演、攝影等專業新生錄取通知書上均有註明。

北電特別條款

昨日,新京報記者在北京電影學院官網,招生資訊欄的《北京電影學院2017年本科、高職新生入學須知》上看到,同樣增添了一條與該內容相同的“特別注意”。其適用於2017級本科(含外培計劃)、高職新生,2017級港澳臺僑本科新生,以及2016級新疆協作計劃預科生2017年轉入生。

不少網友猜測,此舉是針對近年明星學生在考入藝術院校後,把更多課內時間用來參演影視劇,而影響學業。已經簽約公司多年的王俊凱粉絲則對於此“特別注意”會否影響其正常入學表示疑問。

北電特別條款不影響王俊凱入學

新京報記者致電了北京電影學院院長張會軍,學院招生辦公室、教務處、宣傳部等部門,以及王俊凱所屬公司,但均未獲得迴應。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對“特別注意”進行法律解讀,表示此內容針對的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對王俊凱入學前就已簽訂的公司合約沒有影響。

北電在校生:“特別注意”去年還沒有

據北電某頗有名氣的在校生所屬經紀公司透露,這項制度確實是今年新出臺的,“去年我入學的時候還沒有,但其實從我入學開始,就一直很擔心這個(在校生外出拍戲)問題,也會主動和老師溝通,但最後還是要看學校的態度。”

王俊凱外出拍戲可能得與老師溝通

經紀公司:簽約在校生對公司意義不大

記者電話採訪了某文化公司經紀人,其有一位簽約藝人正是北京電影學院2015級本科的在校學生,“她從入學到現在就沒有出去拍過戲,他們班的孩子都是這樣,因為不允許也不批准,到現在為止,只有一個孩子去拍了馮小剛的《芳華》。”

該經紀人透露,其實像王俊凱這種已經有所屬公司再去考藝術院校的學生很多,“據我瞭解,上戲、中戲、北電,很多條件好的新生都是有合約在身的,且當初都是由經紀公司送來參加考試的。”

像王俊凱這樣的藝術生很多

對於此番北電針對新生出臺的“特別注意”,這位經紀人表示,“對於經紀公司來說,與藝術院校在校生早簽約和晚簽約其實沒有太大區別,籤一個大一的新生,也出來拍不了戲,你得等他三年左右的時間。我也覺得孩子在校把學業完成,對他未來的發展更加重要。”

據業內人士透露,如今普遍的現象是,經紀公司很被動,藝人掌控主動權。“所以對於有些經紀公司來說,能找到一棵好苗子,等一兩年也覺得沒有關係。”

北電同類院校也有特別條款嗎?

中國傳媒大學藝術學部戲劇影視學院表演系主任李立巨集告訴記者,目前,傳媒大學還沒有與此相關的規定。“我在考慮的過程中,相信以後會有明確的措施,讓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與學校的管理減少衝突,又能有利於他們的學習和發展。”他坦言,任教期間也遇到過類似狀況。“如果真的有學生要去拍戲不能來上課,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很難一概而論。現在是老師根據學生在當時學期的具體情況,來給學生建議。處在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生,情況也不一樣。大四的學生要考慮自己的去向和出路,一般性的硬性限制也沒有太大效果。”

北電特別條款是否影響王俊凱引人關注

中央戲劇學院老師表示,目前該校並沒有相關要求。上海戲劇學院李芊澎老師向記者透露,大一、大二是打基礎的階段,儘管學校未有明文規定,但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外出拍戲,更不建議學生過早與經紀公司簽約,被“當成搖錢樹”。

法律解讀北電特別條款

由於這條“特別注意”註明在新生錄取通知書及新生入學須知上,對入學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因此,應認為在入學之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不過若是因為履行之前簽訂的合同導致無法完成學校規定的課業,則依舊有可能受到校規處罰。所以,王俊凱與所屬公司簽訂的合約不受影響。

特別注意: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2017年入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和任何學校以外的機構(公司)簽署任何經濟合約(在校期間實習拍攝除外)。此規定適用於在校本科學生和高職學生,畢業後簽約公司隨個人意願。

北電特別條款對入學前合同不具溯及力

“經濟合約”指有償的勞務合同,不能與經紀公司簽約進行演出,但不包括利用假期、課餘時間進行的一些勤工助學型別的表演。因為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其中第12條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民法的基本原則,法無禁止即可為,若入學學生已滿18週歲,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理論上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與其他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但是,若在校大學生接戲,則勢必會導致課業被耽誤,因此北京電影學院的“特別注意”事項可視為校規。即在北電上學期間,不能再與其他的演藝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如果違反了這一條,並不會導致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但是可能北電會根據相應的校規對學生進行一定的行政處罰。 口述: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

北電或是擔心學生合約影響課業

清華大學教授尹鴻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我覺得這種倡導還是對的,它並不禁止你去演戲,只是不讓你簽約,學生過早地與公司簽約就無法很好地完成學業。不過,具體效果的話另當別論,這種事情很難控制,只能說是學校的一種舉措,更多的是有一定倡導性作用,現在的情況無法限制個人的選擇。”

北電特別條款引關注 王俊凱入學限制多

王俊凱入學限制多,其即將就讀的北京電影學院要求學生在校期間不得與學校以外的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對此,不少網友發問:已經有合約在身的王俊凱難道需要毀約嗎?據悉,北電的這項規定可能不包含那些已經簽約的學生,畢竟像王俊凱、郭子凡這樣已經是藝人的學生,很早就有合約在身。

北電特別條款

近日,王俊凱如願以償被北京電影學院錄取,今年與他同被北電錄取的還有X玖少年團的郭子凡。X玖少年團官方微博晒出郭子凡收到的北電錄取通知書,在這紙通知書的下面有一項“特別注意”引起熱議。

北電錄取通知書上的“特別注意”即“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2017年入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和任何學校以外的機構(公司)簽署任何經紀合約(在校期間實習拍攝除外)。此規定適用於在校本科生和高職學生,畢業後簽約公司隨個人意願。”

網友不禁擔憂,王俊凱已被北京電影學院錄取,並且有經紀合約在身,需要毀約嗎?不知這項北電的新規定,實施起來究竟有多麼嚴苛呢?

王俊凱

4月14日有媒體曝出王俊凱已經順利通過北京電影學院第3試,獲得北京電影學院的考試合格專業證書。

王俊凱為2017年北京電影學院最受矚目的考生之一,他前陣子現身考場參加考試時,引起轟動現場擠得水洩不通,他過關斬將順利通過初試及複試。據媒體報道,他也已經順利通過考個人才藝的第3試,距離進入心目中的學校更進一步。據悉他是以第19名的優異成績,取得北京電影學院的考試合格專業證書。

關於順利通過考試的喜訊,王俊凱尚未出面迴應,但是訊息傳出後,仍引來不少粉絲關注,紛紛向他道賀。在短短2小時內,他錄取的訊息也迅速登上微博熱搜,粉絲都為他感到興奮。

重慶八中喜報王俊凱成績

7月19日,微博網友釋出了一張疑似王俊凱所在高中———重慶八中釋出的2017級藝術生大學聯考喜報,網友配文說:“王俊凱被北京電影學院錄取,超過重慶影視分數線98分,恭喜!”據喜報上登載,王俊凱以文科課分438分的文化課成績考入北京電影學院,並超過重慶市表演(影視)本科線98分。

早在6月23日,王俊凱就在微博釋出了大學聯考分數查詢結果的介面截圖,向大家報告自己的好成績。大學聯考前王俊凱還在錄製節目,最後能取得現在的成績,可見他付出的辛苦得到了回報。除了王俊凱之外,榜單上的其他的重慶八中藝術生也同樣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不少被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大等名校錄取。

王俊凱寫真

雖然王俊凱不受北電特別條款影響,但是這條規定對王俊凱仍然有一定的約束力,那就是王俊凱一旦為了履行之前所簽訂的經紀合約,而缺席學校課程或者活動的話,依然可能會受到校規的處罰。關於這種特別條款存在的意義,不少人認為這是北電為了能讓學生好好地完成學業,但也有人覺得這樣對於學生的束縛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