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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Voice”能否重見曙光 國內綜藝原創之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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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綜藝節目上有一檔歌壇界出名的歌唱模式《中國新歌聲》,它是由之前的《中國好聲音》改版而來。據報道,《中國新歌聲》被指控懷疑涉嫌侵權於去年10月在戛納電視節被查扣。之後新歌聲官方出示了多項證據來證明這是一條假新聞,一起來看看。

“The Voice”能否重見曙光 國內綜藝原創之力何在

好歌聲

起因

“中國新歌聲”被指原創模式侵權

曾經在中國風靡了4季的《中國好聲音》去年突然不知所終,取代它的是一檔全新節目《中國新歌聲》,而該節目的製作方正是“好聲音”的原先版權引進製作方燦星。之後,燦星和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的版權糾紛浮出水面,Talpa被指開出高達4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模式費,還單方面撕毀合同,取消了《中國好聲音》的原有授權,將節目模式轉授給唐德影視。此後,雙方你來我往,數度交鋒。直到燦星推出原創的全新節目《中國新歌聲》,雙方的交鋒才告一個段落。

沒想到的是就在上週,網上突然流傳出一則新聞,文中稱《中國新歌聲》因模式涉嫌侵權,曾於去年10月在戛納電視節被查扣,甚至還附帶了一份法院的調查令作為佐證,指稱法國馬賽高等法院於2016年10月17日下達檔案,要求調查在戛納參與模式銷售的《中國新歌聲》節目模式是否涉嫌侵權。對此,《中國新歌聲》製作方燦星製作斥責其為徹頭徹尾的假新聞,並出示多項證據澄清。事實上,去年10月,該節目根本沒在戛納推廣,而在去年11月底,在成功獲得國際組織FRAPA簽發的原創模式認證書之後,該節目才會進入模式交易階段,自此才能作為一個原創模式走向國際市場進行推介和銷售,怎麼可能10月份就被認定侵權了呢?“新歌聲”節目組方面稱,他們在戛納電視節沒有設立任何展臺,也沒有做任何宣傳,因此在該報道中提及的所謂“法院要求檢視展臺、倉庫,保留證據”等說法完全不屬實。

中國新歌聲

調查

“The Voice”版權方遭遇質疑

從《中國好聲音》到《中國新歌聲》,業界都曉得,這其中的原因是節目製作團隊放棄了高價購買國外版權,而是改走原創。不過,原創之後卻一直被之前的版權方視為“眼中釘”。

所謂“馬賽高等法院”的調查令,事實上正是在2016年10月,燦星公司派員前往戛納尋求與國外電視同行交流並尋求合作期間,Talpa向法院申請了“新歌聲”節目模式涉嫌侵權調查令,但當時《中國新歌聲》的模式寶典還未撰寫完畢,模式內容是什麼,Talpa並不知道,法院按司法慣例正常進行取證工作,以判斷Talpa公司提出的調查理由是否屬實,不具有實體效力。

那麼,Talpa明知調查令不會有任何結果,為什麼還要去申請?節目組表示,突然公開曝光的調查令,顯然很難從公開渠道獲得,突然在中國國內的網站出現更令人匪夷所思。唯一的解釋是,這是一次有計劃的行動,申請調查令的作用就是用於釋出一些虛假資訊,讓外界誤以為調查《中國新歌聲》就等於《中國新歌聲》有問題,從而抹黑這檔節目。

節目組也表示,目前已有更多證據顯示,Talpa公司曾多次採用類似的手段來打壓電視人的原創。包括《中國好聲音》的母版《The Voice》模式一直也有爭端,一位愛爾蘭裔製作人已將Talpa告上法庭,早在2008年3月,他就在美國註冊了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國之聲》)的節目,Talpa公司的模式與其核心創意高度一致,雙方的官司預計今年年底開庭。

法蘭琳卡贊助

觀察

國內製作團隊其實是受害者

燦星製作有關人員透露,當年和Talpa公司決裂,就是因為該公司自從第一次將“The Voice”模式賣給燦星製作以後,就試圖強行簽訂霸王條款,即將所有中國製作方在節目中的原創設想壟斷。到了2016年,Talpa公司更是變本加厲,要求以4億元人民幣的天價打包銷售“The Voice”以及Talpa旗下所有無人問津的節目模式。

節目組表示,無論哪家中國製作公司買下這一打包模式,最終都只能在Talpa公司的一百多個模式中疲於奔命。而他們要打壓中國原創、打包銷售模式的原因也很簡單,根據國外新聞報道,英國廣播公司Itv在2015年收購了Talpa,但這筆收購有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Itv只支付一小半的收購費,還有一大半費用需要“分期付款”,每當Talpa製作一個新的節目才能獲得一筆。這正是Talpa公司竭力打壓中國原創的最核心原因,他們急需中國公司源源不斷地製作他們的模式節目,以此來償還“債務”。

導師團

不管怎麼樣,國內的原創水平還是不錯的。不應該去崇洋媚外,要遵從自己的本性,開發屬於自己的東西,俗話說不是自己的總是最好的。恰恰不是,在這個競爭激烈的社會,原創才是最吃香,最能體現自己個性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