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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

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看到足球賽中出現的加時賽,很多人不解,這個時間怎麼算,比分怎麼算,進球又該是怎麼算的,算清楚了,我們對這場球賽的結果才會明瞭,現在分享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

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1

足球加時賽的時間為30分鐘,分上下半場,每個半場各15分鐘。

2004年,國際足聯宣佈,決定比賽勝負的金球制和銀球制都將被取消,區分比賽勝負迴歸傳統做法。即無論有沒有進球,足球加時賽都必須打滿30分鐘,且沒有補時。

一場足球比賽常規時間是90分鐘(不含補時),上下半場各45分鐘,如果90分鐘結束,比分還是平局而雙方又必須分出勝負的話,比賽就會進入加時賽。

加時賽為30分鐘,分上下半場,每個半場各15分鐘,且沒有補時。正常情況下,加時賽上下半場之間是沒有休息時間的,但是在實際比賽中,裁判會給予幾分鐘,讓球員稍微休息一下、喝點水,隨後再交換場地,進行下半場的比賽。

如果加時賽還是沒有分出勝負,則進入點球大戰。點球大戰先進行前5輪,雙方各有5名球員輪流踢點球,誰進得多誰就勝出。如果5輪之後還是平局,則進入突然“死亡”階段,雙方輪流踢點球,一方進球而另一方沒進,則比賽結束,進球方獲勝。

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
  

金球制和銀球制

在之前,足球加時賽是有金球制和銀球制2種規則的。

金球制:即一球致勝。

在加時賽中,只要有一方取得進球,則比賽直接結束,進球致勝,比賽很殘酷,沒有任何迴旋餘地,誰丟球誰就輸。

銀球制會相對平緩一些,如果加時賽上半場比分分出勝負,則無需進行加時下半場比賽。但是如果加時賽上半場比分還是平局,則進行加時賽下半場比賽。也就是說,在加時賽上半場,就算丟球了也還有機會,只需要在半場結束前追平比分就行。

但是,在2004年,國際足聯宣佈取消金球制和銀球制,規定足球比賽加時賽都必須打滿30分鐘。

是30分鐘。一場正常的比賽時間是90分鐘,分上下半場,每個半場是45分鐘,中間休息15分鐘,然後雙方球員交換場地繼續接下來的下半場45分鐘的比賽。和籃球不同,加時賽一般是在淘汰賽的情況才會出現,聯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加時賽也分上下半場,共30分鐘。

上下半場各15分鐘,在上半場結束後,沒有休息時間,雙方球員交換場地,直接進入下半場。但現在裁判也很人性化,會在加時賽上半場結束後,給個幾分鐘休息,這段會讓球員補充水分或者按摩,畢竟踢了這麼久,防止球員缺水或抽筋的情況出現。

以前加時賽也有金球制和銀球制的規定,在這個規定下,加時賽往往不用踢滿30分鐘。

金球制就是雙方誰先進球,比賽就結束!哪怕加時賽才踢了一分鐘,也立刻結束比賽,進球的球隊獲勝。

銀球制是在加時賽上半時一方攻入一球,另一方沒有在上半時15分鐘內扳平,比賽就結束,無需進行下半時的比賽。只踢15分鐘。銀球制在2003年2月執行,2004年2廢除,只執行了一年。

2004年2月國際足聯同時廢除金球制和銀球制,理由是給後面進球的球隊公平的'機會。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加時賽必須踢滿30分鐘。

足球的加時賽和籃球加時賽的區別在於,籃球只要未分出勝負,就會一直加時下去,直至比賽分出勝負。足球的加時賽只有30分鐘,如果在加時賽內未分出勝負,直接進入點球大戰。

不過這些年國際足聯有在討論取消加時賽規則的事情,給出的理由是球員在90分鐘內,已經消耗了大部分體力,往往加時賽踢得非常沉悶,毫無觀賞性!甚至給人一種,加時賽純屬多餘,雞肋的感覺。同時對球員和球迷雙方來說都是一種折磨。還不如取消,直接進入點球大戰。

這樣能直接把比賽帶入最後的高潮,也讓比賽刨除冗餘,也讓球迷觀賞到最好的賽事。但此規定至今還只是一種說法,並沒有實施起來,可能未找到更好的替代方法吧。

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2

足球加時賽是30分鐘。

國際足聯規定,現在所有正式比賽的加時賽,無論是否有進球,均需踢滿30分鐘,上下半場各15分鐘,且沒有傷停補時時間。踢滿30分鐘,如果還未分出勝負,那就是點球大戰了。每方罰5個點球,進球多的贏,如果還分不出勝負,那就單挑。一個一個輪著踢,誰踢不進去誰輸。

足球賽一場多長時間

傳統足球賽上下半場常規時間各45分鐘,常規時間共計90分鐘。正常情況下,上半場補時大概1分鐘左右,下半場補時3分鐘(因為換人調整一般情況下出現在下半場)。如果需要分出勝負來,90分鐘內打平後,那就需要繼續進行加時賽30分鐘,上下半場各15分鐘,無中場休息。

足球加時賽多長時間一場 第2張
  

足球比賽多少人一隊

一支標準的足球隊由23名球員組成,可以報名參賽的有18名,首發出場的有11名,其餘7名在替補席待命。在國際足聯、洲際聯合會或國家協會主辦的正式比賽中,一場職業比賽最多可以擁有3次換人名額。

足球比賽規則有哪些

正式的國際足球比賽分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45分鐘,中間休息不得超過15分鐘。加時賽每半場15分鐘。每隊上場隊員不得多於11名,其中必須有一名守門員。如果一隊的場上隊員少於7人,則比賽不能開始。

奧運會足球比賽中,每場比賽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補隊員;場外和場上隊員未經裁判員許可不能擅自進出場地。比賽時,守門員和其他隊員的位置不能隨意交換,如需要交換,須經過裁判員同意。

一場正式的.足球比賽由一名裁判員,兩名助理裁判員,一名第4官員擔任裁判工作。裁判員的職責:有場上最終判決權,決定比賽時間是否延長、比賽是否推遲和中止。

在罰球區內直接任意球的犯規要判罰球點球。罰球點球時,雙方隊員不能進入罰球區。如防守方進入罰球區,進球有效,不進則重罰;如進攻方進入罰球區,進球應重踢,如不進則為防守方球門球。在罰球點球時,守門員可以在球門線上左右移動,但不可以向前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