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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高速棄車散步?傻逼了還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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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昨天下午4點多鐘,高速執法人員在巡邏過程中,突然發現一名女子在高速路上穿越公路匝道之後步行朝收費站走,執法人員趕緊上前將他帶到安全地帶。對於女子高速棄車散步?到底是什麼回事,小編深扒了交警的記錄,給大家分享下。

女子高速棄車散步?傻逼了還是另有原因

女子高速棄車散步是什麼原因_為什麼高速棄車散步

女子衝動行為十分危險,幸好沒有發生意外,按照相關規定,這名女子將被處以10到50元的罰款,在嚴肅的批評教育之後,執法人員開車將女子安全送到了銅梁公交汽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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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走車的路就能走人,一名女子懷著如此" 奇葩" 的理論,竟獨自走上高速公路,在快車道上" 悠閒" 地散起步來,在被民警帶上警車後還理直氣壯地跟民警爭論。10 月5 日,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唐警官就碰到了這麼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女子。

10月5日下午13時許,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一中隊民警唐超在巡邏至寧宣高速北向南47 公里處時,發現一女子在高速公路快車道上" 悠閒" 地散步。寧宣高速車流量非常大,不少駕駛員看到該女子都猛打方向進行避讓,情況十分危急。唐警官趕忙讓駕車的同事拉響警笛,他自己衝下車去將女子帶上了警車。

令人沒想到的是,女子上車後不但對唐警官的救助沒有感謝,反而大聲質問唐警官,為什麼不讓她走了。唐警官反覆跟女子解釋,高速公路是專供汽車分道高速行駛並控制出入的公路,禁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在路上行走。對於唐警官的解釋,女子並不買賬,還高聲質問道," 車能走人為什麼不能走?路不就是給人走的,車能走我也能走。" 唐警官詢問女子的身份資訊,想聯絡上其家人,可女子始終不願配合,情緒激動,非要下車繼續散步。

無奈之下,唐警官只得先將該女子送至淳溪派出所,在派出所的配合下,最終找到了該女子的家人。

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到底有多危險?

案例一:2016年2月9日22時55分許,陳某某駕駛閩滬AEE766號小型普通客車從溫州方向開往福州方向,行經瀋海高速公路A道1903km 850m處,碰撞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人無名氏(女),造成行人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2016年8月29日15時7分許,張某某駕駛浙C6LY33號小型轎車從溫州方向開往寧德方向,行經瀋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100m處,碰撞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行人蘭某香(女),造成行人蘭某香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6年12月13日17時57分許,胡某某駕駛浙CQ39F1小型轎車沿浙江溫州開往福建廈門方向,行經瀋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800m處,碰撞在高速公路上橫穿車道的行人王某惠,造成王某惠當場死亡,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2016年11月5日10時22分許,駕駛員陳某某駕駛閩CQ332F號輕型廂式貨車行駛至廈蓉高速12KM(廈門西收費站入口處),車輛碰撞由趙某某駕駛的吉CE4421重型半掛牽引車上下來橫穿收費車道的石某某,致石某某當場死亡、閩CQ332F號輕型廂式貨車駕駛員陳某某受傷送醫院治療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教訓

一是高速公路沿線居民對高速公路高速行車的高風險環境缺乏敬畏,存在僥倖,漠視法律法規,有的貪小便宜,進入高速公路拾荒;有的貪圖便利,故意損壞防護網等隔離設施或利用防護設施缺陷,隨意進入高速公路,導致事故發生,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二是小部分司乘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漠視相關法律法規,隨意在高速公路上下車行走、逗留、玩耍,導致發生事故,付出生命的代價。

交警提醒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對行人進入高速公路可處警告或10元的罰款。

2. 為確保您的生命安全,請高速公路沿線居民不要為了貪圖方便而擅自跨越護欄橫穿路面,更不要從高速互通出入口進入高速公路。你進入高速公路,就是將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於極度危險之中,高速行駛中,當司機發現前方有行人時,往往來不及反應,剎車不及時而釀成慘禍,更有甚者,還會引發追尾事故,造成更大的人員財產傷害。

3. 當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或者發生交通事故時,司乘人員切不可隨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玩耍,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轉移到路側安全防護設施以外等待救援,避免發生二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