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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警察被構陷獲刑一年 23後"伸冤"人生

世間2.16W

有黑點或案底的人,終究還是會影響到身邊的親人,這不,23年前遭人構陷被判刑一年,河南鄧州"合同警察"毛書亮不得不揹負著這個暗底,導致自己的孩子也遭受影響,為此,他走上了漫漫"伸冤"路......

11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二樓,60歲的毛書亮坐在長椅上焦躁不安,4天來,距其不足5米遠的“刑事申訴”辦公席上始終沒人。中午簡單吃了快餐後,他乘車返回河南鄧州,“伸冤”計劃只能再度拖延。

20世紀80年代,毛書亮是鄧州一名“合同警察”,這個特殊時期的產物,曾讓他風光一時,但他攤上了牢獄之災。

從警期間,毛書亮涉嫌盜竊罪遭刑拘,法院認定的罪名卻是私藏槍支彈藥罪。

服刑結束後,為證清白,在那個申訴艱難的年代,毛書亮仍堅持申訴了兩次,均被駁回後,只能放棄申訴。他試圖重建生活,隨著兒子毛毛慢慢長大,漚在心裡的“恥辱”又被翻了出來。

實在瞞不住了,毛書亮藉著酒勁兒,把過往說了出來。

毛毛沒有埋怨父親,但毛書亮感受到自責與刺痛,他說可以不在乎全世界,但在乎兒子每個舉動。直至2014年,他決定繼續申訴,這時,案件已過去23年。

“不能讓一個冤案,影響兩代人的命運。”毛書亮點了一支菸,慢騰騰昇起的煙霧在頭頂散開,但纏在他心中的迷霧始終難解。

“黃金時代”

5寸的彩色照片還很清晰,毛書亮穿著一身“八三式”警服,站在雪地中,他雙手插進褲子口袋,目光有些迷離,眼前飄著的雪花,連同他一起被相機定格。

那是1985年冬,毛書亮的“黃金時代”。

毛書亮居住在河南省鄧州市。幾十年間,他很少離開家鄉。

毛書亮弟兄5人,他排行老三,朋友們都喜歡叫他“毛三哥”。

“毛三哥”1956年生人,少年時練過拳腳,高中畢業後做了幾年和建築相關的工作後,1983年被朋友推薦到城郊鄉派出所打雜,那年他27歲。

1983年是個特殊年代,這一年國家首次提出“嚴打”概念,作為全國範圍內補充警力的一員,毛書亮在派出所主要是掃地、擦桌子、整理案卷材料,沒有警服,待遇每月幾十元。工作雖然枯燥無味,但毛書亮仍日復一日,一如既往。

兩年後,他迎來轉機。1985年8月,城郊鄉政法委書記劉洪友在一次會上宣佈,毛書亮和另外一起進入派出所的3人,被轉為“合同警”,但沒合同。

毛書亮領到了他嚮往已久的警服,公安局還為他們配發了工作證。

穿著這身警服,在一個下雪的白天,攝影師為他拍攝了那張5寸照片。

關於“合同警”,毛書亮知道的並不多。

這個特殊群體最早發源於江蘇常熟。1984年,當地公安機關針對警力不足情況,在一些鄉派出所試行了從農民中招聘“合同警”的辦法,並引來其他地方效仿。

短短几年,全國範圍內招聘的“合同警”超過10萬人,經費來源,大多依靠向農民攤派,或從各種收費罰沒中解決。

合同警察被構陷獲刑一年 23後"伸冤"人生

伸冤

毛書亮說,他們4人,是鄧州招聘的第一批“合同警”,也是試點。

穿上警服後,毛書亮終於可以外出辦案,“那時不像現在,處警必須兩人,一人也行,還允許使用槍械。”

事實上,他知道“合同警”既沒被列入國家公安行政編制,也沒經組織、人事部門辦理錄用手續,更不具備國家公務人員身份。

可當時具有這種身份的人,大多成了執法者。

毛書亮想幹“合同警”還有另一個原因,入職前,劉洪友拍著他肩膀說:“好好幹,以後給你轉正。”為了這個承諾,毛書亮定下心來。

他善交朋友,在派出所工作時,常有人去問“毛三哥在不在?”以至於很多人對其眼紅。好在他業務能力突出,也沒結交仇人,還獲得過優秀工作者稱號。

毛書亮覺得自己的人生到達了頂峰。妻子給他生了一個兒子,愛人還經營著一家小型旅社,日子算不上大富大貴,也足以讓朋友羨慕。

幾年間,毛書亮一直等著劉洪友兌現承諾。

1990年1月,公安部發出《關於停止招收合同民警的通知》。那時,毛書亮已經成為業務熟練的“警察”,市局下去辦案時,常讓他配合。

然而,他的前途和命運步入十字路口,並不是因為“國家政策”。

被撤訴的盜竊罪

1990年11月28日夜,城郊鄉派出所戶政室發生一起“盜竊案”。警方偵查稱,犯罪分子是破窗入室,“撬開室內4個辦公桌和一個檔案櫃,盜走現金4587元。”

派出所稱,丟失的錢是從財政所取出來的,財政所則專門出具材料予以否認。

毛書亮從同事口中,知道了這個訊息。

28日下午,毛書亮沒在所裡,他處理了兩個小治安案件後,4點鐘回到了家。

那天,兒子身體也不舒服,毛書亮無法外出,晚上7點多,一個姓尹的朋友找他出去打狗,看著時間還早,兩人在家喝起了酒。

喝到10點多,朋友仍不肯走,一直到了夜裡兩點多才離開,他們的打狗計劃也沒實施。隨後,毛書亮和愛人休息了。

第二天,得知派出所被盜後,毛書亮沒將此事放在心上。

警方在第一輪偵查時,採了所裡全部人的指紋,毛書亮也在其中。第二輪偵查時,被採指紋的人數只有四五個,毛書亮仍在列。

公安現場勘查記錄顯示,他們提取了一枚新鮮汗液指紋,經鑑定是毛書亮的。然後,毛書亮被確定為嫌疑人。

除這枚完整的指紋外,再無其他證據。

具體哪天被帶走,毛書亮記不清了,但記得所長將他叫進辦公室後,市局兩名警察也在,沒等辯解,他被帶出去了。

路過民警辦公區時,毛書亮衝著房間內大喊:“你們都看到了?冤枉到我頭上了!”

誰也不敢吱聲,他被塞進警車。同行的警察也沒和他說一句話。

他沒被送往看守所,而是被拉到鄧州市公安局會議室,等待他的,是全市最頂尖的預審高手,案件直接進入預審程式。幾輪審訊下來,毛書亮始終未做有罪供述。在他看來,自己根本就沒有進行盜竊。

合同警察被構陷獲刑一年 23後"伸冤"人生 第2張

依法執行

1991年1月9日,毛書亮因涉嫌盜竊被刑事拘留;1月18日,鄧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了他;1月29日,鄧州市公安局向檢方發出起訴意見書,指控毛書亮構成盜竊罪。

檢方在當年3月12日、4月25日、6月26日、7月18日先後4次發回公安補充偵查,認為毛書亮犯盜竊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劉森是當年該案的審判長,現在他已是鄧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直到現在,他都覺得毛書亮盜竊罪的證據過於單薄,“他本身就在派出所工作,有個指紋很正常。”

1991年7月27日,毛書亮被羈押200天后,鄧州市公安局第5次以盜竊罪移送審查起訴。當天,鄧州市人民檢察院也寫好了起訴書。

起訴書中,毛書亮除盜竊公私財物外,還多了私藏槍支彈藥的罪名。

8月22日,毛書亮案在鄧州市人民法院開庭,合議庭在評議筆錄中稱,檢方針對毛書亮的盜竊案,已經撤訴。而撤訴一事,直到1992年1月14日,檢方才書面確認。

6天后,鄧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毛書亮一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私藏槍支彈藥罪。

私藏槍支彈藥

對於私藏槍支彈藥,毛書亮一頭霧水。

1991年1月10日,警方拘留毛書亮第二天。

鄧州市公安局民警黃長俊、馬建偉持搜查令,對毛書亮住處進行了搜查。卷宗顯示,公安局的扣押清單中,有“五六”式“七點六二”普通鋼彈一盒,共計750發,還有9個雷管和兩包火藥。

法院判決書中,還出現了導火索,但在扣押物品清單中,導火索並不存在。

鄧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劉森說,他們就是根據這份清單和相關圖片,認定了毛書亮犯私藏槍支彈藥罪。

而在公安搜查當天的同一時間段,公安局還有一份手寫記錄:“未發現大量現金以及其他可疑物品。”時隔20多年後,劉森稱,他第一次聽說這個記錄,當時在案卷裡沒有。

實際上,1991年1月29日,公安局在起訴意見書主文部分,也沒有提及發現的違禁物品,但在落款日期下面,被人手寫上了“隨卷轉半制動步槍子彈750發雷管9枚14-76-13炸藥568g49-82-13導火索684g”字樣。

有關彈藥來歷,毛書亮被羈押期間,多次向辦案人員說並不知情。唯一想起來的可能性,也是猜測。

在城郊鄉派出所“被盜”第二天下午5點多,毛書亮的愛人外出辦事,他一人在家照看旅社。不久後,旅社裡來了一位身穿“軍人”制服的人要求住宿,毛書亮趕緊安排。他看到“軍人”從提包裡掏出一些生活用品外,又拿出一個牛皮紙包。

得知毛書亮是旅社主人後,“軍人”讓他把牛皮紙包寄存一下,稱自己要上街辦事。

毛書亮將物品放到了旅客物品寄存櫃中。

毛書亮說,出於職業敏感,他覺得這個“軍人”形跡可疑,他把牛皮紙開啟,裡面是一個密封完好白鐵盒子,沒仔細看,便將東西放回原處。

沒一會兒,毛書亮要外出,他喊來外甥照看旅社,並給愛人留了一張紙條,內容是:“有位‘軍人’若要取寄存物品,務必見我。”

但這個紙條是否真實存在過,目前沒有證據。

“我就想當著‘軍人’的面,檢查裡面物品。”毛書亮說。

隨後幾天,毛書亮由於元旦值班,晚上極少回家,甚至忘了“軍人”存放物品的事。

而牛皮紙包裝的鐵盒,裡面就是公安搜查出的子彈和炸藥等。

合同警察被構陷獲刑一年 23後"伸冤"人生 第3張

法制社會

關於這個線索,劉森稱公安查了很久,沒有辦法佐證毛書亮的說法屬實,所以只能按警方調查。

毛書亮稱,他就此寫了不少材料,但沒有影響到案件判決。

另外,按照判決書顯示,毛書亮的刑期在1992年1月8日結束,但直到30日,法院才將判決書送到他手中。由此,毛書亮被非法超期羈押22天。

命運改變人生

走出看守所後,毛書亮開始蒐集相關資料,進行申訴。

他向鄧州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訴,1993年11月8日被駁回;向當時南陽地區人民法院申訴,1994年6月18日被駁回。

申訴無望後,毛書亮的內心發生了變化,他嘗試放棄,因為代價太大了。

迴歸自由後,妻子首先與他離了婚,兒子跟著母親。這麼多年來,兩人聯絡甚少,以至於當年涉及前妻簽字的材料,都難以佐證。

在看守所期間,患有智障的五弟,因找不到毛書亮,大冬天在街上迷路,最後被活活凍死。他還丟掉了“合同警”工作,旅社也被迫停業。

以前和自己關係不錯的朋友,雖然有的嘴上說不相信是他乾的,但還是在刻意疏遠他。

在並不大的鄧州城,毛書亮快要失去所有尊嚴了。

他選擇到南方打工,混跡幾年後,因為收入問題,又回到鄧州老家重新組建了家庭,並又有了一個兒子,生活依然拮据。

毛書亮還嘗試過養雞和做其他小生意,均以賠錢告終。直到他借錢,經營農家樂後,經濟才穩定下來。

隨著時間變遷,毛書亮和周圍的人慢慢忘掉了那段記憶,他努力維繫現有的美好。

對毛書亮來說,第二任妻子和兩個兒子,成為他的全部。但大兒子在2003年又因車禍身亡。這次變故,快要把毛書亮擊垮。

他只能把所有希望寄託在二兒子毛毛身上。毛毛學習不錯,高二時,得到了去美國做交換生的機會。

學校讓毛書亮為兒子準備一套資料,其中要開具自己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到派出所後,他被告知有案底無法開具。案情是當年的私藏槍支彈藥罪。這意味著,毛毛失去出國做交流生的機會。

回家後,毛書亮喝了幾杯白酒,向兒子說明了自己是個“罪人”。

毛毛跑進自己的房間開始大哭,接下來三天不吃不喝。

回到學校後,毛毛彷彿變了一個人,整個精神狀態大不如以前,高三一整年都處在焦慮之中,原本成績不錯的他,最後只上了個大專。

目前,毛毛在一所警校讀法學專業。已是大三學生的他,想考取本科,畢業後,替父親“平冤”。

但只要涉及“政審”職業,他大多不會被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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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書亮

毛書亮知道兒子心中的苦,但父子倆誰都不說。看著新聞上不斷曝光的各種冤案,毛書亮決定繼續“伸冤”。

“主要是為兒子。”毛書亮說,“如果不是這個原因,我就忍下去了。”

他“伸冤”的方式,就是不斷給各個單位寄信,最多時,一週寄過8封信。

大約2013年時,鄧州市人民檢察院一名副檢察長,把他叫進辦公室,寒暄幾句話後,讓毛書亮在一份息訪材料上簽字,說涉及的問題馬上解決。

毛書亮選擇了相信,但簽字後,案件被擱置下來。

近日,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從鄧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他們曾對“毛書亮案”建議南陽市人民檢察院進行抗訴,未獲同意,“案件程式到此終止,暫無進展。”

繼續等待

2014年時,毛書亮求助於媒體後,他的事情被曝光。

針對新聞報道,鄧州市人民法院稱讓毛書亮通過合法途徑主張自己的訴求,“若申訴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將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依法對其訴求進行復查。”

按照法院要求,毛書亮繼續申訴。

從2014年開始,毛書亮開始到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訴,每次他都要坐5個小時大巴到達鄭州,然後再打車前往法院。

這條路線,他記不清走了多少次。

今年8月15日,毛書亮的申訴材料終於被受理,複查期為半年,這些材料裡有他們找到的新證據。這份新證據,就是公安當年在搜查他家時出具的沒發現可疑物品的證明。

鄧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劉森說:“有這個證據的話,省高院會重視。”

據北京大成(哈爾濱)律師事務所朱寶律師介紹,今年6月份接了毛書亮的案子,在他看來無論是盜竊罪,還是私藏槍支彈藥罪,都沒任何證據,“是一起徹徹底底的假案,放到現在的司法體系內,連立案標準都達不到。”

“只要啟動再審,就一定可以勝訴。”但朱寶律師擔心,6個月複查期過後,該案再被駁回,“那樣只有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了。”

按照朱寶律師的研究,毛書亮的案件只有1年刑期,這種“陳年小案”由於不夠重大,常被各個層面忽略,如果進入再審,還要牽扯到各方的成本。

合同警察被構陷獲刑一年 23後"伸冤"人生 第5張

法制

“但司法公信力不能在小案上缺席,因為它關係著每個公民的日常生活。”朱寶說。

另外,劉森告訴記者,法院判決是根據公安提供的證據認定的,並不存在任何問題。警方則表示,他們對法院判決表示尊重,不適合對判決結果予以評判。

當初參與該案的辦案民警,目前有的已退休,有的離開工作崗位,均不願接受採訪。

毛書亮則堅稱自己遭到這些民警的“構陷“,可這只是他的猜測,並無實證。

今年8月15日,毛書亮把材料交給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後,法院向他出具了《再審案件當事人通訊工具號碼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毛書亮在上面簽下了名字、地址和電話。

回到鄧州後的他,每個鄭州打來的電話,都讓他格外敏感,但沒一次是法院打來的。

他每天還會去檢視快遞,也從未收到過與該案相關的材料。

等等等,法院還是沒法給他回覆,等得心煩意亂的時候,於是他就買了一張車票前去鄭州法院,可他還是無能為力,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寫下一封遺書,然後再繼續的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