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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放棄上訴被判了多少年?

世間1.9W

據悉,韓國總統朴槿惠最新資訊,朴槿惠案件完結。朴槿惠放棄上訴是為什麼?朴槿惠被判了多少年?韓國的總統這個職位可以說是有毒,沒有一個的下場是好的,前幾天朴槿惠的一審判決出爐,本應該上訴的朴槿惠卻在最後時候放棄了上訴,為什麼呢?讓小編帶您來看看吧。

朴槿惠放棄上訴被判了多少年?

朴槿惠放棄上訴是為什麼

4月14日韓媒說,一審獲刑24年的朴槿惠,在上訴的最後期限——13日午夜前沒有向法院遞交上訴書。儘管如此,由於檢方已在11日提起上訴,“干政門”案件將不受朴槿惠舉動的影響,自動進入二審階段。

對於朴槿惠的做法,韓國法律界人士認為,“她是想明確表示,靠法律來鬥爭已毫無利益可言,二審也會繼續抵制下去。”

據報道,早前朴槿惠在拘留所裡得知獲刑24年的訊息時,不僅神情淡然,還安慰律師柳榮夏“切勿作出過激反應”。韓國NWESPIM新聞網站說,由於朴槿惠放棄上訴,二審很可能會圍繞檢方的上訴理由展開審理。

6日下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朴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朴槿惠24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80億韓元。在檢方提出的18項指控中,法院認定其中16項成立,包括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等多項核心罪名。

不過,檢方在11日表示,朴槿惠在一審審判中不公平地逃避了幾項受賄指控。檢方還對只判朴槿惠服刑24年提出異議,此前,檢方曾提請法院判處朴槿惠30年監禁。據韓聯社報道,朴槿惠的妹妹樸槿令13日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但因為上訴狀未經過朴槿惠本人授意,所以不具備效力。

朴槿惠放棄上訴被判了多少年? 第2張

據此前報道,韓國檢方表示,朴槿惠在上週的一審審判中不公平地逃避了幾項受賄指控,將提起上訴。法院沒有接受她與三星向崔順實所控制的公司捐款220億韓元有關的指控,以及控方稱三星“含蓄請求”朴槿惠間接批准李在鎔作為公司繼承人的說法。

根據韓國法律規定,在一審宣判結束後,檢方或被告方可以在7天內申請向高等法院上訴,因此,檢方或朴槿惠方面若申請上訴,需要在4月13日前向法院提出。韓國NWESPIM新聞網站說,由於朴槿惠放棄上訴,二審很可能會圍繞檢方的上訴理由展開審理。

除了24年監禁,朴槿惠在一審判決中被處以180億韓元(1.06億元人民幣)罰款。不過,朴槿惠的財產據估算大約70億韓元(4114萬元人民幣),遠不及罰款數額。去年,她以67.5億韓元(3967萬元人民幣)價格售出位於首爾江南區三成洞的老宅。這處老宅建於1983年,朴槿惠自1990年起到入住總統府青瓦臺以前一直在那裡居住。

朴槿惠被判了多少年

 

朴槿惠售出老宅後,轉而以28億韓元(1646萬元人民幣)價格在首爾內谷洞購置新宅。朴槿惠另有大約58億韓元(3410萬元人民幣)存款,已被凍結。按韓國媒體的說法,朴槿惠主動繳清罰款的可能性不大。按法院判決,如果朴槿惠拒絕繳納罰款,必須接受三年勞教,即以打掃衛生、生產工業製品等勞役代替繳納罰款。

朴槿惠的代理律師金漢圭(音譯)說,朴槿惠不會接受勞教。她把針對自己的調查和判決視為“政治報復”,如果接受勞教,等於是服從一審判決。韓國《中央日報》說,即使朴槿惠如支持者所願獲得特赦,被赦免的多半將是大部分入獄時間,罰款和追加金額不會得到赦免。

朴槿惠放棄上訴被判了多少年? 第3張

韓國司法系統分為大法院、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三級,實行三審制。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作出一審判決後,上訴截止日期為13日。針對一審判決結果,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11日提出上訴,認為對朴槿惠的裁決不夠公平。檢方以18項罪名指控朴槿惠,提請判處她30年監禁,同時處以1185億韓元(7億元人民幣)罰款。

檢方對一審判決的不滿之處主要在於,法院方面拒絕認定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與朴槿惠之間有“默許的請託關係”。檢方認為,李在鎔向時任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崔順實承諾和實際賄賂總額達433億韓元(2.55億元人民幣),以換取朴槿惠政府2015年在三星集團旗下兩家子公司的合併案中給予政策方便,而這項合併有助於身為三星電子副會長的李在鎔加強對整個三星集團的掌控。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今年2月對李在鎔作出二審判決,裁定他的行為屬於“被動行賄”,改判2年6個月監禁、緩刑4年。李在鎔隨即獲釋。

朴槿惠放棄上訴被判了多少年? 第4張

韓國檢察如此強大的權力來自何處呢?在韓國,檢察機關雖然屬於國家機關的一部分,即“法務部”,但是檢察首先是一個國家委任的獨立的搜查機關,其構成成員———所有的檢察官可針對犯罪搜查對司法警察進行總指揮和監督。其次,韓國的檢察機關實行起訴獨佔主義。也就是說,決定是否對被告提起公訴、接受裁判的所有許可權都歸於檢察。第三,檢察對於有關罪行的調查過程中制定的調查報告及在其搜查過程中“參考人”自己提出的“陳述書”也具有證據能力。這意味著,檢察人員搜查的意義並不僅限於“發現”與犯罪相關的證據,還可以通過“當面調查”的方式“生產”證據。這樣,對擁有“生殺大權”的檢察機關而言,人們說,它不是單純的“檢”察,而是“劍”察

這也是為什麼要通過“特別檢察制度”,即特檢對“親信干政”進行搜查的重要原因。特檢組由獨立於法務部的前任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組成,臨時負責犯罪搜查和提起公訴。這是因為現任的檢察官在對國家最高公職人員進行搜查時,有可能受到國家行政部內部上級人員不當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