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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步行安全、乘車安全等等。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1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

一、步行安全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訊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二、乘車安全

1、所乘車輛靠站停止前,不要向車門方向湧動。車輛停穩後,先下後上,按順序上下車。

2.上車後,扶好或坐好,不故意擁擠。

3.乘車過程中,不把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向車外。不向車外拋灑物品。

4.乘車過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財物。

5.不在機動車道上等候車輛或者招呼營運汽車;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6.不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性等違禁物品乘車。

7.所乘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要聽從司售人員指揮。

三、交通事故逃生常識

1、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被困在所乘車輛中時,可擊碎車窗玻璃逃生。

2.從所乘車輛中逃出後,要遠離事故發生地點,防止因車輛著火、爆炸而造成的傷害。

3.逃生後要迅速報警或攔截車輛救助其他未逃生人員。

4.所乘車輛著火時,應先防止吸入煙氣窒息,再設法逃生。

交通安全知識小口訣出家門,路邊走,交通法規要遵守;過馬路,仔細瞧,確認安全才通行;紅燈停,綠燈行,交通訊號要看清;騎單車,看標誌,切勿闖入汽車道;不帶人,不超載,安全騎車不圖快;出遠門,乘汽車,不坐超員超載車;拖拉機,低速車,只拉貨物禁載客;

高速路,車速快,行人進入易傷害;公路上,車輛多,打場晒糧易惹禍;公路邊,不擺攤,影響交通不平安;牛馬車,靠右走,交叉路口要牽行;趕牲口,放牛羊,上路行走不安全;學交法,守交規,平安出行最安心。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2

科目一交通規則相關知識

一、 判斷為對的題目

1、基本上不準駕駛員做的都是對的,如:不應、不準、不能、不得、禁止、嚴禁等

2、要確認安全的都是對的',如:保證安全、安全通過、確認安全後通過等

3、主動禮讓的都是對的,如:停車禮讓、減速讓行、禮讓、減速避讓等

4、緩慢通過的都是對的,如:減速通過、慢行通過、減速慢行等

5、注意觀察的都是對的,如:瞭望後通過、停車觀察、減速觀察等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第2張
  

二、 判斷為錯的題目

1、 決策武斷的都是錯的,如:只要、只用、只需等

2、 決策衝動的都是錯的,如:加速通過、急打方向盤、緊急制動等

三、 關於讓行的題目

1、 機動車讓非機動車

2、 下坡車讓上坡車(若下坡車已進入坡道而上坡車未開始上坡或者遇冰雪道路,則上坡車讓下坡車

)3、 右轉彎讓左轉彎

4、 有障礙一方讓無障礙一方

5、 靠山體一方讓靠懸崖一方先行

6、 支路車讓幹路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3

年來,道路交通事故在我國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安全法知識的.欠缺是事故發生的成因之一。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目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4

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 第3張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第七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應當加強科學研究,推廣、使用先進的管理方法、技術、裝置。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第一節 機動車、非機動車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九條 申請機動車登記,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二機動車來歷證明;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四車輛購置稅的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動車登記審查工作,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對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並監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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