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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考面試的6個語言表達技巧

一、不要使用過於主觀化的詞語

關於公考面試的6個語言表達技巧

在考場上,考生要儘量減少“我”字的使用頻率。考生為了表現自己,經常會說“我成績非常好”“我非常適合這份工作”“我肯定這個觀點是錯的”,等等。 這樣的表述會顯得考生以自我為中心,沒有關注到考官的情緒。考生的最終目的是得到考官的認可並使其最終接受自己,所以在“喋喋不休”的自我誇耀的同時,做一下換位思考:假如你是聽眾,是否願意他人一直說“我”怎樣怎樣,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就要注意自己的表達方式了。

二、不要重複自己說過的話

在考場上,有些考生由於過度緊張,常常會出現“說了上句沒下句”的情況,這時候考生會下意識地重複上一句剛剛說過的話,這樣的表述會讓考官產生厭煩情 緒,而且對自己的情緒也會有所影響。考生要注意儘量流利地表達自己的思想,儘量不要重複自己說過的話,如果實在思維短路,可以把早些時候說過的一些話語拿 來修改一下使用,這樣也能保持連貫。當然,防止思維短路的最好辦法是背誦大量的常用語句,並練習邊想邊說。

三、發表意見的技巧

針對某一問題考生能否發表合理的、深刻的、有建設性的觀點,是公務員面試中的一項常規的而且是重要的測評專案。為了爭取考官的認可,考生除了要具備真才實學、能夠發表真知灼見外,也要掌握表達自己觀點的藝術,以此來讓自己的觀點更容易被考官所理解和接受。

(1)考官提問時,考生應注意聽,抓住考官提問的要點,同時合理組織自己的語言,考官未說完,決不能打斷其話頭,要靜待考官說完後再從容不迫地發言。

(2)保持與考官的及時溝通。發言時,一定要密切觀察考官的反應;考官未聽清楚,要及時重複;考官表示困惑,要加以解釋或補充說明;如果考官流露出不耐煩的情緒,請自己結束話題,而不要等到被打斷。

(3)不要固執己見,應該允許考官提出相反意見,並且虛心傾聽,真誠請教。若經過討論仍堅持自己的觀點,也要記住不要明確否定考官的意見(儘管實質上已經這樣做了),同時尊重考官的意見。

(4)當問題屬於中性或不易引起爭論時,可直接坦率地提出自己的觀點。

(5)當自己的觀點不易被接受時,可以使用“層層遞推法”和“反證法”。前者指先從考官易接受的但離你的真實主題較遠的觀點談起,逐步接近你的真實觀 點,使得考官們具備了充分的思想準備,然後你再以清晰的邏輯去展示你的觀點。後者是指提出一個相反的觀點,然後逐步去證明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最終闡明你真 正的觀點。人們反對錯誤的觀點往往比接受正確的觀點更容易。當你提供了確切翔實的論據來支援自己的觀點,而不是僅提出自己的主張時,你的觀點就容易被接受了。

四、怎樣作恰當的解釋

在面試中解釋是常用的表達方式。解釋的目的是將考官不明白或不瞭解的事實、觀點說清楚,或是闡釋某件事的原因,或是將考官的誤解及時澄清。

“解釋”本身並不難,但要使自己的解釋達到預期效果,這就需要一定的原則和技巧了。

1.解釋的態度應端正

考生在作解釋時,不能因為考官要求你解釋的問題太簡單而表現得不耐煩或自傲,更多時候,考官並不是真的不懂或沒聽清,他們也不是想搞清楚你到底懂多 少。考官要求考生解釋某一問題,往往考查的就是考生會不會解釋。考生也不能因為自己被誤解或自己的回答被懷疑,需要自己作出解釋,而感到委屈和不滿。考生 在作解釋時必須態度誠懇,用富有情感的語言來說明問題。

2.應適時收尾

當解釋實在難以奏效時,考生不必著急,“話不投機半句多”。如果考官已經作了某個判斷,考生往往很難改變他的觀點,這時轉移話題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3.有理有據

解釋其實就是闡明考生的論點和論據。在你確鑿的證據和一定的邏輯推理的支援下,考官將很容易接受你的解釋。

4.實事求是

解釋時若真實情況令人難以置信,請考生不要尋找藉口,強詞奪理,更不能巧言令色,憑空編造。該解釋的,就講明客觀原因,表明自己的態度;不該解釋的,不要亂加說明。考生若有不便直說的或不願在考場表露的,可以如實向考官說明並請求他們諒解。

5.承擔責任

當考生被要求解釋自己在過去工作中的失誤或某些不足時,若僅僅說明事情的經過而回避自己的責任,就不明智了。考生最好勇於承擔責任,通過自己的解釋獲 得考官的信任和諒解。請放心,對此考官不會只注意“錯誤是誰造成的”,他們真正感興趣的是“誰承擔了責任並作了怎樣的解釋”。在自己承擔責任時,要就事論 事,將責任嚴格限定於所解釋的事情上,不要隨意擴大。有的考生誤以為自己承擔的責任越大,就表明自己的態度越誠懇,這種誤解後果會很嚴重。有的問題甚至只 需自己承認自己的失誤或不足,不用解釋。例如考生遲到5分鐘,除非有確實的理由,否則不要解釋,誠懇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6.間接解釋

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釋,包括自己原單位領導、大學的老師、獎狀證書等書面材料以及媒體資訊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進行解釋將增強自己解釋的客觀性和說服力。

五、怎樣的提問

面試考場上考官有時候會把提問的權利交給你,這時考生不必謙讓,大大方方接過來即可。考生應該要知道,請考生提問不是考官表示禮貌和友好的方式,之所 以有如此舉動必然是和麵試有關。因此,考生不僅需要通過考官對自己問題的回答來了解一些與報考職位以及面試相關的資訊,也需要借這個機會,充分展示自己的 與眾不同。考生可以就報考職位和本次面試提一些相關問題,在表示自己對這份工作的信心的同時,不妨流露出少許猶豫——你要讓考官知道他的回答可能會影響你 最後的決定——因為你也有選擇的權利。考生在參加面試前要做好這方面的準備,有備無患。以下是一些例子:

“我對貴單位領導的頻繁變動感到很費解,您能告訴我是什麼原因嗎?”

“如果貴單位最終錄用我,而且我也接受,您認為在正式上崗前,我還需要做些什麼?”

“是不是面試中表現出色的考生會優先考慮錄用呢?”

以上列舉幾例來說明考生應該提什麼樣的問題。除了問題的內容外,考生在提問時還應 注意幾個原則:

(1)提問就應該提出“問題”,而不要提出新的話題和考官聊天。而且提問不僅僅是考生要問,考官也要作出回答。因此提出的問題必須能引起考官的興趣和注意,使他樂意回答。

(2)考生的提問不能“咄咄逼人”,不要追問和盤問一個問題。若考官未作明確回答,那麼他也一定有他的理由,考生不要糾纏不休。

(3)提問應以對方為中心。這裡“對方”不是指考官的個人私事,而是和報考單位有關的事宜。考生如果在這時仍以自己為主進行提問,會讓考官感覺你太以自我為中心了。

(4)要注意提問方式。如同開放式回答問題一樣,考生最好採取開放式提問,不要限定式發問,給考官留有充分發揮的餘地。

(5)進行誘導性提問或試探性提問時,要注意考官的情緒。一旦考官表現得不耐煩,就要及時結束提問。並且提問完要明確表示自己的提問結束,並表示誠摯的謝意。

六、小心陷阱

考官常用到的三種談話方法可能為考生布下了“陷阱”。

一是“漫談法”。“漫談法”就是漫無邊際地與考生聊天,所提問題沒有什麼規律,考生揣摩不出考官意圖,也就解除了緊張情緒和戒備狀態。這時考官可能會 突然問出關鍵問題,讓考生猝不及防,難以應對。為此,考生必須警惕,要知道考官同樣是希望提高面試效率的,考官所提的問題即使再簡單也是有其一定目的的。

二是“逼談法”。“逼談法”就是壓迫式問答,考官對於那些必須讓考生回答的問題,一般採取這種方法。如“本單位沒有條件馬上解決住房,你願不願意來” 這種限定式的提問,似乎只能有兩種回答:“願意”或“不願意”。而且考官也正期望你作出明確的回答。考生如果可以明確回答當然沒問題,但有時考生無法作出 “二擇一”的選擇,這時請考生從這個“兩難”的陷阱中跳出來,因為你還可以採用模糊性回答等第三種回答方式。

三是“逆談法”。在“逆談法”會考官會先告訴考生本單位如何不好,若考生情緒因之受到影響,那麼就掉到這個陷阱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