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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次彩超均被告知發育正常 孕婦生下手足畸形兒

世間2.36W

前幾日,宜賓婦幼保健院未告知孕婦感染HIV後生下感染兒新聞之後,又一生下畸形兒家庭表示在宜賓婦幼保健院做了六次彩超檢查竟都沒有查出孕兒的畸形問題,最終導致生下手足畸形兒,這是怎麼回事呢?跟小編一起來看看。

宜賓婦幼保健院 “新生兒HIV暴露”事件曝光後,一個生下畸形兒的家庭向反映稱,家中產婦孕前在宜賓婦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檢查,該院都沒有查出問題,“都說發育正常”。

2016年12月23日,四川宜賓人伍先生的第一個孩子在宜賓市大房醫院產房出生。伍先生髮現這個新生的孩子雙腿扭曲,手指和腳趾也發育不全。醫生告訴他,孩子有天生缺陷。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發育正常 孕婦生下手足畸形兒

彩超檢查報告中,並未明示形體發育情況

讓伍先生不解的是,妻子代女士懷孕期間,他們一直在宜賓市婦幼保健院定期做孕檢。懷胎十月,共做了6次彩超檢查,兩名就診醫生均告訴他們“孩子發育的比較好”,“從來沒有說過胎兒畸形”。

伍先生隨後找到宜賓市婦幼保健院,醫院安排負責該院法務工作的陳文傑與其協商,但至今3個多月過去,仍無結果。宜賓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同樣沒有結果。

宜賓市婦幼保健院現已更名為宜賓市婦產兒童醫院,但在當地人習慣中,仍稱其為宜賓市婦幼保健院(本文沿用這一稱呼)。

3月30日,宜賓市婦幼保健院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該院領導目前正在調查此事,對於調查進展等資訊,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湖南一位有著10多年工作經驗的公立醫院婦產科醫生告訴,像這樣明顯的形體缺陷,在胎兒發育到3個月以上的孕中期階段,應該可以查出,並告知家屬,由其決定是否繼續妊娠。但在代女士後幾個月的彩超檢查中,都沒有在彩超報告中發現問題,“應該屬於漏診”。他認為,做彩超的醫生和就診醫生,可能都有一定責任。

孕檢未發現問題

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賓人,妻子2016年3月底懷孕,4月第一次到宜賓市婦幼保健院檢查,並建孕婦管理卡。

伍先生說,在妻子於2016年12月23日產下孩子之前,一直在這家醫院進行孕檢,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檢查報告顯示,代女士分別於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該院進行了彩超檢查。

伍先生說,婦產科可供掛號選擇的醫生有劉仁慧和唐小平兩人,這6次彩照檢查結果,都由這兩位醫生檢視。他說,從第一次檢查到最後一次檢查,都沒有醫生告訴他胎兒發育畸形,“一直都說發育正常,很健康”。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發育正常 孕婦生下手足畸形兒 第2張

伍先生的女兒雙腿畸形

記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張單據上,看到了劉仁慧和唐小平的簽字。3月30日下午,致電宜賓市婦幼保健院婦產科部門,一位工作人員稱,劉仁慧未上班。

在代女士最後一次檢查,即2016年12月4日(產前2周)的彩照檢查報告上,“診斷所見”一欄中,沒有對胎兒四肢發育情況的描述。在“特別提示”第一條註明,“本次超聲檢查中 診斷所見 的內容,沒有被描述的胎兒結果不在本次診斷的範圍內”;第二條註明,“多數情況下,胎兒耳朵、眼內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軟組織異常不易顯示”;第四條註明,“僅供臨床醫生參考,不作為診斷的唯一依據。”

記者注意到,此前幾份彩照檢查報告上,只有9月21日的彩超檢查報告,對四肢有描述,當時的描述是:“雙側上部及其肱骨可見,雙側前臂及其內尺、橈骨可見,雙手呈握拳狀。雙側大腿及其內骨可見,雙側小腿及其內脛、腓骨可見,雙足可見”。

伍先生說,他和妻子都很年輕,雙方家族都沒有遺傳病,加之檢查時一直被告知“胎兒正常”,所以並沒有想到孩子發育畸形。他說,孕檢期間,他們在宜賓市婦幼保健院花費數千元,考慮到費用問題,他和妻子商量後決定在費用較低的宜賓市大房醫院生產。

醫院:已展開調查

2016年12月23日,代女士在宜賓市大房醫院產下一名女嬰。幾天後,伍先生帶著孩子到重慶醫科大學兒童醫院就診,該院提供的診斷證結果為:“1.雙側先天性馬蹄內翻足術後;2.左手畸形;3.雙足趾畸形”。

伍先生說,讓他感到不解的是,為什麼多次孕檢中,一直沒有人告訴他胎兒可能不正常。當晚,他去找到宜賓市婦幼保健院,一名辦公人員讓他聯絡該院法務人員陳文傑。

次日,伍先生見到陳文傑,對方讓他把嬰兒的照片帶來,並反映給領導後再答覆。隨後,陳文傑反饋給伍先生的意見是:“專家看了報告,這個事醫院沒有責任。”

六次彩超均被告知發育正常 孕婦生下手足畸形兒 第3張

伍先生女兒的手指也有發育不全的情況

後來,伍先生又找到宜賓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無果後,工作人員建議他們做醫療鑑定,再確定責任。

伍先生說,孩子的問題非常明顯,醫院的檢查報告和醫生的診斷,都沒有提醒胎兒畸形,再鑑定已經沒有意義。

湖南一位有著10多年工作經驗的公立醫院婦產科醫生告訴,一般在彩超報告中,都會註明手指和足趾及軟組織異常不易顯示等資訊,這是因為從技術力量和醫生一個人經驗看,確實對有些病症無能為力。

但他表示,對於像這樣明顯的形體缺陷,在胎兒發育到3個月以上的孕中期階段,應該可以查出,並告知家屬,由其決定是否繼續妊娠。但在代女士後幾個月的彩超檢查中,都沒有在彩照報告中發現問題,“應該屬於漏診”。他說,做彩超的醫生和就診醫生,可能都有一定責任。

陳文傑沒有迴應的採訪要求,她稱此事已經交給該院辦公室統一答覆。

3月30日,該院辦公室負責人稱,目前該院領導已經對此事展開調查,但她未透露調查進展和結果出來的時間。

伍先生說,重慶醫科大學兒童醫院的醫生告訴他,孩子的雙腿可以矯正,但費用較大,而且不能保證矯正到正常人一樣。至於手腳趾缺陷,暫時沒有辦法。

伍先生說,他家裡以務農為生,經濟條件不好,已經舉債5萬元為孩子治病。

一次疏忽導致患兒出生可能說是意外,可六次彩超均被告知“發育正常”,難道不是醫院醫生的失誤?如果不能在產檢中查出孩子的畸形,那麼做產檢,做彩超的意義又在哪呢?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重視該問題,給孩子一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