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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洋個人資料簡介 人物經歷 人物去世 同意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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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洋簡介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耳鼻喉科專業。2013年考取博士。黃洋同學因喝飲水機裡的被投放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水....

黃洋個人資料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耳鼻喉科專業。2013年考取博士。黃洋同學因喝飲水機裡的被投放有毒物質N-二甲基亞硝胺的水,經搶救無效,於2013年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

2014年2月18日,投毒者(林森浩)被一審宣判死刑。

同日投毒者(林森浩)上訴。

2015年1月8日,投毒者(林森浩)被二審宣判死刑。

備受社會關注的"復旦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已於2015年12月11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黃洋個人資料簡介 人物經歷 人物去世 同意屍檢

黃洋照片

黃洋人物經歷

黃洋1985年出生,四川自貢榮縣人,是家裡的獨子。 2004年,黃洋蔘加四川大學聯考,考出590多分(滿分750分)的好成績。因為想讀北大金融,他選擇了復讀,並在次年考出了690分(滿分750分)的高分。但在填報志願時,家人認為報考北大有點風險,於是選擇了復旦,就讀於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預防醫學專業,之後轉專業到臨床醫學。其後,黃洋獲得直研資格,成為復旦大學醫學院2010級在讀研究生。在放棄直博機會找工作未果後,不久前他又通過考博初試,是復旦大學耳鼻喉科博士初試的第一名。

在2010年復旦大學的一個獎助儀式上,黃洋曾作為學生代表發言。"我來自四川一個小縣城,父母雙雙下崗,母親還體弱多病,家裡欠下了大筆錢。在學醫這條道路上,我不是沒有過猶豫。就在保研的那段時間裡,我其實有些掙扎。想到家裡的情況,又想到學醫這條道路如此漫長,我動過放棄直研、出去工作的念頭。最後,是老師、家人和朋友的鼓勵以及自己的那一份堅持,讓我決定繼續在醫學這條道路上堅定地走下去。"

本科五年裡,黃洋蔘加了兩次支教,大一暑假去安徽潁上,畢業之際參加青年公益組織"圓夢墨脫"赴西藏墨脫支教。本科畢業後,他直研進入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耳鼻喉科學習。

黃洋人物去世

2013年4月16日下午,復旦大學通過官方微博發出通報:"我校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同學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黃洋住院期間,醫院組織全力搶救、多次會診,我們為挽救自己的學生盡了最大的努力。家長失去愛子,學校失去寶貴學生,我們表示沉痛的哀悼!"該官方微博同時將頭像調至黑白,以示哀悼。

4月16日,上海,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同學經搶救無效,於4月16日15:23在附屬中山醫院去世。遺體被轉移至太平間。"別問我惡類或善類,我只是渴望飛的哺乳類;善惡的分界,不是對立面,而是每個人那最後純潔的防線,都逃不過考驗。"這是黃洋留下的最後的微博訊息,這是一段歌詞,卻莫名地成了他生命最後的註腳。黃洋死了,這位剛考上博士的復旦大學研究生,極有可能是被室友毒死的。昨天下午,復旦大學官方證實了這一訊息。

2013年4月1日前後,黃洋在寢室使用飲水機喝水時,感覺水的味道不對,還特意將飲水機中的水倒掉,並對機器和水桶進行了清洗。2013年4月1日,黃洋出現嘔吐、發燒等症狀,2日晚間發現急性肝損傷。得知訊息的黃父在第二天趕來了上海,但黃洋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2013年4月5日時,還流著鼻血,之後就處於昏迷狀態。2013年4月16日搶救無效去世。

11日警方通報在學生的飲水機殘留水中檢測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認定同寢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上海警方稱,已排除"情殺"可能性,但案件偵破遠未結束,各種猜測充斥網路,找出犯罪動機的關鍵一環仍懸疑待解。

經調查,導致復旦研究生黃洋中毒的物質初步確定為N-二甲基亞硝胺。該物質毒性強,常用於醫藥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實驗動物中人為製造肝損傷的模型。較小劑量的長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風險。普通醫院並無庫存,一般由課題組購買。

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證實,中毒研究生同寢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3日被警方帶走,現已被刑事拘留,其作案動機和原因還在調查中。其同學證實,犯罪嫌疑人林森浩與黃洋屬於不同醫院的不同科室,疑似為誤殺。具體情況,警方正在調查中。

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殺人案。

中新網4月18日電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訊息,該社記者18日上午從上海警方核實,警方仍在對復旦投毒案犯罪嫌疑人林某進行審訊,其作案動機和作案手段仍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警方表示,由於案件仍處偵查階段,並未對外披露林森浩作案動機等相關資訊,請公眾切勿盲目揣測和傳播。

關於網易 、新浪 、城市聯合網路電視臺報道的 所謂的林某已"供述殺人動機",實在是為了博人眼球。在警方調查公佈之前,新聞媒介應該秉持基本的操守,據實報道。我們要的是正義,是公正的司法,而不是靠輿論的"喪心病狂"、"窮凶極惡"這些詞在事實出來之間攻擊他人。在沒有找到證據之前,任何人都是無罪的,絕不能做有罪推定。

同意屍檢

經黃洋父母同意,黃洋的屍檢已於2013年4月17日進行,屍檢結果將成為重要的案件證據。

2013年4月15日傍晚,黃洋的父親黃國勝稱,兒子病情迅速惡化,深陷昏迷都來不及跟自己說句話。

黃國勝稱,兒子住進醫院後,他趕到上海,並在案發寢室借住過一晚,寢室就他和嫌疑人林森浩住,"他問我'找誰',我說是黃洋的父親,我先主動打招呼的。當晚沒有聊其他的情況。"

黃國勝說,"當時看不出什麼,他也還好。要等警方先有判斷才行,沒有證據不能去判斷。我不瞭解這個同學,對他沒有情緒、偏見。"

黃家的幾位親屬也趕到上海與黃洋父母會合。復旦大學已安排黃洋家屬住宿。經過警方調查,復旦投毒案嫌疑人林森浩浮出水面,據說林森浩本想小劑量投毒慢性致殘或致死同寢室的姜成卻誤殺成了黃洋,關於嫌犯林森浩,27歲(2013年),廣東汕頭人,學習成績優秀,尤愛英語,大學聯考時以680多分的高分考入中山大學。2010年,林森浩因成績優異被中山大學推薦,免試進入復旦大學醫學院攻讀研究生,並在中山醫院見習。

是否也存在醫療事故?

黃洋是2013年4月1日發病的,直到2013年年4月16日死亡,前後經歷了十五天的時間,醫院到底在幹什麼?組織了幾輪專家的會診,難道就真的沒有看出是中毒症狀,難道就不能採取一點針對中毒症狀而進行的消毒去毒治療,白白的浪費了十五天的寶貴時間?"對症下藥是醫院醫生治療患者的有效途徑,看不出病因就瞎用藥,受傷害的還是患者,反而會增加疾病,甚至死亡,也難怪很多患者在醫院就診死了,醫院沒有任何的責任,這次黃洋在上海醫院死亡了,到底醫院有沒有責任?那些個醫院的專家學者是不是都是吃乾飯騙來的,用虛假的學術論文騙來的?--

以上這段也是大多數非醫學專業也就是典型的"外行"對於這類疑難危急重症診治中救治不力的常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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