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孩子不容易?掌握黃金法則事半功倍!
1.要對孩子明確規定
在告知孩子規定的時候,表述必須清晰,使孩子明白規定的強制性。
比如,與其説“我希望你在11點之前回家”,不如説“我要求你11點之前必須回家!”
語氣、眼神和肢體語言都應保持一致。如果你用同樣的語氣説“我禁止你外出”和“我建議你和我們呆在一起”,或笑着跟孩子説“你做的事情很危險”,都會使命令喪失可信度,使你以後難於下達命令。
由於分辨不清父母的話是願望還是命令,孩子往往在受到懲罰時感到委屈,因為他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裏。
2、內容要提前通知
“我希望你能把自己的房間整理好。如果你不做,那麼你還要去收拾客廳。”這就是勸導孩子服從而不是盲目服從。
如果孩子不按要求做,家長不應該和他討價還價,處罰內容必須徹底執行,也就是要言出必行。
如果家長多次拿處罰來威脅卻不付諸行動,那麼孩子就會把要求當作耳旁風。
所以,不可濫用威脅,在定規矩之前家長必須先確定自己是不是能夠執行處罰。
3.打孩子是一種糟糕的處罰方式
有時孩子的淘氣和任性會激怒父母,失去忍耐的父母常會一氣之下對孩子大打出手。
家長避免自己過激反應的最好方式,就是給孩子關禁閉。在孩子的房間裏,他會有時間反思自己的行為,家長也有時間去考慮是否有必要責罰孩子,以及採取什麼方式。
夫妻倆最好討論一下,這能增加信心,並避免過激行為。
4.最好使用彌補性處罰
這很有教育作用,可以讓孩子在採取補救措施、改正錯誤時,知道該如何承擔責任。
比如孩子把牛奶灑在了地板上,可以要求他自己拿抹布擦乾淨,父母不要代勞,讓他自己去按照正確的方法把事情做好—弄破了東西要自己去修復,房間亂了要自己收拾......這是讓他知道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機會。
5.選擇處罰的方式時要就事論事
處罰的程度和所犯的錯誤程度要一致。換句話説,就是不要用同一種方式處罰不同的錯誤,對遲到、撒謊或者説髒話的處罰方式,應該是不同的。
要符合一貫的處罰標準,不可與平時灌輸給孩子的價值觀念相違背。
6.剝奪式處罰對各個年齡段的孩子都有效
移開孩子喜愛的事物,禁止孩子做他喜歡做的事情,比如看電視、打電子遊戲、外出等,會讓他意識到自己錯誤的代價。
但是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活動都可以禁止,比如與孩子人格和健康發展有關的活動,像體育活動、食物等,就不宜禁止。
教育孩子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父母的智慧,也需要一種定力和綿力,既要能堅持原則堅定立場,又要有正確的教育方式和冷靜理性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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