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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與YG ENT續約 GD太陽將無法使用藝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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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BANG 成員如果與經紀公司YG Entertainment 不續約,那G-Dragon 與太陽將無法用藝名繼續活動。

韓國媒體heraldcorp 日前報導,根據特可廳的資料,YG Ent. 在BIGBANG 於2006年出道前,就已經在2003年將지드래곤與G-DRAGON登入,擁有兩個名字的商標權,而太陽的韓文태양因近似常有名詞,所以沒有商標權,但英文藝名TAEYANG以及子團GD X TAEYANG的商標權則在2015年由YG Ent. 登入,同年更於美國也登入G-DRAGON與TAEYANG的商標權,因此藝名在美國的專利也是屬於YG Ent.。

特可廳相關人員表示:普通來說,如果商標權是由『A+B』組成,即使只是使用A 也能看成是侵害商標權,因此如果沒有擁有商標權的人的許可或是簽約,只使用『GD』也是不可能的事。,這代表著對G-Dragon 與太陽是否與YG Ent. 續約有很大的影響,因為這關係到他們未來是否能繼續用藝名活動。

如果不與YG ENT續約 GD太陽將無法使用藝名活動

G-Dragon與太陽在以藝名出道後持續使用已逾十年,藝名已經代表著藝人的身份,如果他們不作為BIGBANG成員與YG Ent.續約而選擇獨立,那他們就需要以本名或新的藝名重新出發,其中HOT與BEAST改名為HIGHLIGHT就是代表例子。先不論兩人是否會進行團體活動,他們以SOLO藝人身份活動就已經能為YG Ent.創造巨大收入,以他們入伍前的2017年為基準,他們的SOLO演唱會的參與粉絲人數已經接近BIGBANG演唱會的參與粉絲人數,加上YG Ent.在今年十月償還逾韓幣六百億元的投資金,如果他們選擇續約將會為公司注入力量。

某證券公司研究員表示:如果BIGBANG整體簽約其他公司的可能性看成是零的話,那G-Dragon與太陽不續約,就只能展開SOLO活動,在這層面上,擁有廣範圍的商標權的YG Ent.在續約方面是比較有利。,假設BIGBANG繼續活動的話,那他們預計會為YG Ent.帶來韓幣三百億元的營業收益,如果不活動的話,那YG Ent.的營業收益大概就只有韓幣一百億元左右。

另外,BIGBANG 成員們在2015年曾與YG Ent. 續約,去除成員們入伍的時間,他們也接近續約時期,四位成員是否會與YG Ent. 續約引起大眾的關心。

標籤:yg ENT GD 續約 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