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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

為了保證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秦忠雲

副組長:沃嵐

組員:蔡藝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衛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時間向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領導工作責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統計學生的情況,如果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絡,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總務處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領導小組。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總務主任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師生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校長報告,由校長報楊浦區教育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部門、衛生監督所和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裝置等,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5、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6、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家屬和社會群眾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有效應對突發性水汙染事件,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將汙染突發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職工和企業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企業安全穩定的生產形勢,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案適用於油脂分公司發生的各類水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

三、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油脂分公司成立水汙染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對事故的全過程負總責。指揮中心,設在排程室,應急指揮中心組成: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應急指揮中心主任:xx

應急指揮中心電話:xx

2、隊伍組成

(1)事故協調組人數5人,隊長

成員名單:

(2)調查搶險組人數15人,隊長

成員名單:

(3)治安保衛組人數6人,隊長

成員名單:

(4)善後處理組人數7人,隊長

成員名單:

四、機構職責

在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水汙染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與實施: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社會監督。

1.領導小組

(1)針對水汙染事件的危害程度,釋出預警。

(2)制定水汙染事件的應急方案。

(3)組織有關部門動用應急隊伍,做好事故處置、控制和善後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

(4)組織實施應急方案。

(5)指導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2.應急工作組

事故協調組: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應急預案,做好後勤保障及善後處理工作,消除汙染影響。

調查搶險組:負責水汙染事件現場調查,實施現場檢測,為應急事件全過程處置提供主要汙染物的`定性、定量報告及相應擴散模式,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並及時上報汙染事故;組織協調有關人員對汙染區域進行檢測、化驗、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時間控制現場,實施臨時處理措施。

警戒保衛組:負責汙染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

善後處理組:負責汙染事故發生後的有關善後工作。

五、應急響應及處置

1.一般。較大水汙染事件相應程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汙染事件報警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各應急工作組按預案行動。

第二步,接到命令後,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詢汙染源,並對事故型別、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主要汙染物、影響範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汙染事件中主要汙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資訊反饋後,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並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

2.重大、特大水汙染事件響應程式

第一步,指揮中心接到水汙染事件報警後,立即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成立現場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迅速調集應急救援力量、應急監測力量集結。同時調集後援力量做好應急準備。

第二步,接到命令後,事故調查搶險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保護現場,查詢汙染源,並對事故型別、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主要汙染物、影響範圍和程度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調查分析,做好樣品檢測工作,按照檢測結果提供水汙染事件中主要汙染物的毒性及處理方法和事故定性意見,及時報告指揮中心。

第三步,指揮中心收到資訊反饋後,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並召開情況通報會,提出處理措施。查詢原因,研究對策,在有技術保證的前提下對汙染源進行緊急處置,防止汙染進一步加劇。各相關部門按預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職責。

第四步,在汙染事件基本控制穩定後,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迅速調集後援力量展開事故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工作結束

以上各步驟按實際情況可交叉進行或同時進行。

3.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測人員連續跟蹤監測,水汙染事件已消除或汙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汙染物質指標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下,現場指揮機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意見,經請示應急領導小組簽字同意,釋出應急工作結束公告。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做好XX區XX鎮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臵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指導和規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提高綜合防範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

3、《水汙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重慶市飲用水源汙染防治辦法》

5、《XX區街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鎮集中式飲用水源文家沖水庫、吼水灣水庫,因環境威脅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臵。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浸染事件包括:

1、生物性汙染。一切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汙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暴發流行的汙染事件。

2、化學性汙染。一切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Cr6+、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等)汙染飲用水源事件,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發性環境水汙染事故。如干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四)XX鎮飲用水源基本情況1、XX水庫

XX水庫為小二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1500人,取水口為黃家灣,日供水300噸,豐水期水量為26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7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2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轄區。

2、XX水庫

XX水庫為小一型水庫,自來水飲用水源,相關人口20000人,取水口為黃土坎,日供水3000噸,豐水期水量為200萬立方米,平水期水量為160萬立方米,枯水期水量為6萬立方米,供水範圍為XX鎮、XX鎮轄區。

(五)工作原則

本鎮飲用水源汙染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協作,長效管理、落實政策的基本原則,由XX鎮政府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及水廠各負其職。

二、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領導機構

1、成立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鎮統戰委員XX任副組長,各村(居)、鎮水廠、鎮安監辦、XX派出所、鎮衛生院、鎮食藥監、鎮財政所、鎮畜牧站為成員。

2、領導小組的主是要職責

(1)統一組織指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預測、預防、應急準備和應急處臵等工作。

(2)指導修訂《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部署、督促、檢查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工作落實情況。

(4)在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情況、協調落實上級指示,釋出預警資訊。

(5)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協調解決應急工作時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辦事機構

1、XX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環保辦,辦公室主任為XX,成員有。

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全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突發水源汙染事件應急工作體制和執行機制的建設,並向領導小組提出改進建議。

(3)負責督促檢查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4)負責收集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相關資訊,並對資訊進行綜合分析後向鎮領導小組報告。

(5)傳達鎮領導小組的決定,並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6)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鎮屬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鎮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和汙染事故的應急處臵工作。

鎮農服中心:定期申請區環保局對轄區飲用水源進行監測和預警。突發性汙染事故發生後,及時向鎮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報告,提出防止進一步擴散的措施建議。

鎮水廠:在飲用水源發生突發事故時,啟動《XX鎮飲用水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相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判明汙染物,提出處理意見,防止汙染擴大;負責全鎮範圍內水資源的合理排程;在飲用水源突發汙染事故時,根據汙染程度和區環保局的意見,視情況採取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啟用備用水源等處臵措施。

鎮安監辦:有關飲用水源汙染事故原因的調查定性和處理;定期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企業,督促其制定、完善相關事故的應急預案,向區安監局及時彙報重大危險源的相關情況。

雙龍派出所:負責維護事故現場治安秩序,配合交通部門確保救援物資運輸暢通,參與事故現場處臵和調查處理。參加有關危險化學品的處臵工作。

鎮衛生院:突發事故發生後,負責疏散人員和疾病防控及組織救護;負責組織開展中毒病人的救治、區域內飲用水汙染事故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調查工作,加強對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監測,提出控制汙染對策建議。

鎮財政所:負責飲用水源應急預案防護裝備和應急物資的採購。

鎮獸牧站: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域內家禽、牲畜的監控。雙龍中學:發生突發水源事故後,協助政府做好學校的穩控工作、保證學校飲用水的來源衛生、安全。

教管中心:指導XX鎮的各個中國小、幼兒園做好積極應對突發飲用水源事件。

其他責任部門: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救援需要和相關部門職責,確定參加事故現場處臵和救援的部門,共同做好事故現場的處臵和各項救援工作。

各村(居)委會,一旦發生飲用水源汙染事故時,及時組織群眾進行自救。

三、響應和處置

(一)響應

各村(居)、場鎮各部門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汙染跡象,應立即向鎮環保局辦公室報告,鎮及時開展先期處臵工作。

(二)處臵

1、迅速報告

在接到事故報警後,鎮政府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及其狀況,迅速核實情況。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向區級相關部門報告,並對事故情況進行後續報告。

2、快速到現場

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立即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各項應急工作,並視情況宣佈啟動本預案,並立即向區環保局、區疾控中心報告,請求派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勘查。鎮相關工作人員在30分鐘內趕赴事發現場,開展應急工作。

3、現場控制

鎮工作人員達現場後,在第一時間採取措施,配合派出所、安監辦等控制現場,同時劃定緊急隔離區線、設臵警告標誌,切斷汙染源,防止汙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區專家、技術人員到雙龍後,在我鎮工作人員配合下,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初步分析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鎮領導小組就現場調查情況、應急監測資料和現場處臵情況,及時報告區府應急辦、區環保局、區衛生疾控中,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部署下一步工作。

6、汙染處臵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現場調查,嚮應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汙染處臵方案和救援方案。並迅速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汙染警戒區域劃定和訊息釋出

區專家、科技人員根據汙染監測資料和現場調查,向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提出汙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的建議,由鎮領導小組釋出警報決定。

8、加強輿論引導

鎮環保辦應與鎮宣傳辦溝通協調,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釋出機制,避免因釋出滯後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溝通,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9、汙染警報解除

汙染警報解除由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根據監測資料報區環保局疾控中心同意後釋出。

(三)後期處臵

1、善後處臵

事故結束後,鎮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領導小組成員親赴災地,慰問受災群眾,妥善安臵災後重建工作及群眾財產損失情況統計,制定補償標準。財政所採購充足的生活勞保物資,保證災民的生計。

2、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公室全程詳細記錄汙染事件過程、汙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汙染物排放情況、汙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儘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手資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3、結案歸檔

汙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四、保障措施

(一)應急隊伍建設

鎮建立和培訓一支常備不懈,掌握處臵飲用水源突發事故能力的應急力量,由鎮環保部門、安監辦、綜治辦等相關人員組成。各應急成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按要求完成應急處臵任務。確保全天候通訊暢通(包括公休日),要做好日常的應急準備。

(二)交通運輸保障

本鎮備有小型長安車1輛、安全應急車2輛,用於應急物資運輸和傷員的運輸,並根據交通道路狀況提請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輸車輛拉得出用得上。

(三)醫療衛生保障

與鎮衛生院建立傷員求助機制,確保醫療救治、醫藥物資的渠道通暢。

(四)治安保障

根據事故的性質,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和安排警戒人員,維護秩序。事發的村(居)委要動員、組織群眾,協助做好應急治安的保障工作。

(五)物資保障

有關於應急處臵飲用水源汙染環境事件所必要的生活、搶險物資的專用款項。

(六)社會動員保障

事故難以控制時,動員社會公眾自願者援助救災。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當技術人員、裝置短缺時,提區環保局疾控中心組織專家、科技人員。

(八)培訓和演習

按安全和環保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鎮環保辦公室定期組織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為應急處理做好人員貯備工作。

五、責任與獎懲

(一)行政責任和獎勵

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刑事責任

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臵工作中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重要情況的。

2、未依照規定完成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臵所需設施、裝置、急需物資的生產、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3、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後,對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4、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5、有關部門應履行而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6、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水汙染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制定本預案。

預案本著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

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體與軟體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主要職責:建立校長負總責與分管校長具體抓的責任制,並將責任分解到部門、落實到人;明確資訊報告人;具體實施對水汙染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向上級報告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1)綜合協調組;由組長程希印負責全面工作,由劉玉明組織,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

(2)應急處理組:由副組長林洪信負責,由羅福軍、馮守成組織,應指揮調集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調集儲備物資、交通工具等相關設施、裝置。以及維護治安,保證正常秩序。

(3)後勤保障組:由副組長鮑國慶負責,由王曉東、馮世強、王化均組織,解決善後問題,保證資金和物品及食品供應,

(4)疫情監測報告組:由副組長鮑國慶、林洪信負責,由羅福軍、雷鳳剛劉京軍組織,牛國玲負責報告,班主任認真做好晨檢日彙報。

(5)健康教育組:由副組長鮑國慶負責,由羅福軍、雷鳳剛組織,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二、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及報告原則和內容

1、責任報告單位:朝陽市財經學校

2、報告人:牛國玲

3、資訊報送原則

(1)迅速: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和教育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原報告單位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4、應急資訊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時已採取的措施;

(4)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5)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三、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程式

1、明確責任疫情報告人。

2、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應當及時向學校、教育局和衛生行政機構報告。

3、在生產和供水過程中發生水汙染事故時,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衛生行政機構,同時採取措施控制汙染。汙染嚴重水質無法改善時應停止供水。

4、水汙染事故發生後,衛生監督人員應迅速到達出事現場,並作為水汙染事故現場的組織者和指揮者立即組織醫務人員,對患者進行搶救和治療。同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汙染源、汙染環節和供水範圍內的人員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5

學校安全無小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是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因此,學校常規管理中,加強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當發生師生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責任事故時,能及時正確地應對,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實保障全校師生教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總指揮:張富強、祝華軍、陳興全當學校發生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張富強負責,如果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祝華軍負責;如果第一及第二總指揮都不在則由第三總指揮陳興全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都不在校)

(二)聯絡員:胡邦志、蔣智群胡邦志負責向區急救中心、區防疫站和區教育局聯絡。報告中毒發生時間、主要症狀、中毒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蔣智群負責通知班主任老師和家長。

(三)秩序維護:蔡德清、唐春、何玉清和值日教師。

1、保護事故現場,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飲用水、留樣食品以及病人的嘔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為防疫站調查事故原因做準備,又避免傳染和擴散。

2、疏散人群,為救護車進場做準備。

3、食物中毒發生後,應注意保持學校的穩定,要嚴格控制訊息釋出渠道,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恐慌。

(四)現場醫護處理人員:張春蓉

1、當學校教師發現有師生因食品、飲用水中毒現象時,及時通知醫護處理人員到場進行進一步的'確認。

2、醫護處理人員進行及時的醫護處理後,視其中毒程度選擇送往醫院,並先由學校派人到醫院守護病人。

①輕、中度中毒,及時將中毒的學生送通平衛生院救治。

②嚴重中毒,及時作現場醫護處置或及時聯絡通平鎮衛生院醫生到現場作臨時醫護處置後,等待區防疫站或區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

二、救護措施

1、值班人員或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晨檢、課檢,如果發現有食品中毒現象的師生,及時通知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到場後,及時安排值班人員調查瞭解中毒範圍和人數以及初步瞭解中毒原因,同時,及時通知聯絡小組、醫護小組、秩序維護小組的相關人員到場,各施其職,實施救護工作。

3、醫護小組及時瞭解中毒師生的中毒程度情況後首先對中毒感染者實施催吐,並及時作出送往急救地點或請醫生臨時醫護急救等決策。

4、聯絡小組及時報告區防疫站、區教育局和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及學生家長。三、常規管理1、加強安全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通過集會、班隊活動、晨會和板報、宣傳畫及手抄報、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教育。同時加強對學校食品銷售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管理,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不賣三無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學生家庭聯絡的檔案資料,以便在應急狀態下使用。

3、建立學生到校情況報告制度,以便及時瞭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

4、教會學生及學校食品銷售人員正確識別食品的有關知識,如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家和商標等食品知識。

5、教育學生養成不亂吃零食的好習慣。不吃不衛生的食品,不吃過期的食品,不吃無生產日期、商標、廠家及保質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庫房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7、學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關規定堅持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8、建立健全門衛登記制度,嚴禁校外人員無故進入校內。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6

為了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內可能發生的飲用水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成立學校“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衛生”的知識。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衛生”知識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高全校師生的衛生飲水習慣和個人衛生素養,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並基本掌握處理突發事件的方法和本領,降低受災的程度和範圍。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應急處理小組,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學校與疾控中心聯絡,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教師帶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飲用水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對學校飲水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2、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飲用水安全第一責任人,學校後勤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各教師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考核實行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3、加強業務培訓: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從業人員的飲水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落實飲用水安全設施的配備。

四、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腹瀉)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學校校長報學區備案;發現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現嚴重中毒症狀者或出現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5人以上的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裝置等,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和執行人,按情節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7

為了提高我院預防和控制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學院飲用水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水處理裝置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學院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院的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1.建立報告制度

院區水源一旦受到汙染,由發現人及時向第一責任人彙報。由第一責任人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做好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衛生防疫監督局及時提取水樣。將汙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汙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院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學院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衛生投入,切實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院衛生規範化管理。加強學院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預防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8

一、應急預案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班主任

主要職責:

調查協助組:

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學校有關部門立即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報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員救治協助組:

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醫務室做好第一時間搶救並協助衛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記錄並通知家長。

後勤保障組:

總務處負責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並在各部門配合下,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行政處罰。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9

水汙染問題是目前我國重大的資源汙染問題,尤其是飲用水的汙染,更是直接的影響人們正常的生活。

近幾年來,不論是國外還是國內飲用水汙染事故頻發,從而促使事故安全應急處理的問題受到了越來越多的相關研究學者的關注。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農村和城市的飲用水汙染預防和治理逐漸發展,但是從總體上,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仍然時常發生,所以進行合理的生活飲用水事故應急預案,從而保證一旦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可以及時的進行應對,因此水汙染事故的應急預案需要同水監測管理進行協調,並在不斷的研究和實踐上不斷的完善。

一、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型別和等級

(一)生活飲用水的事故型別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型別的劃分主要根據汙染物的來源和水汙染的特徵以及汙染的環節和場所進行劃分,所以通常情況下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

(1)按汙染物的來源劃分,可以劃分為:生活汙染型,是指人們的生活汙水、醫院汙水、地面徑流等汙染水源汙染飲用水;工業汙染型,是指工業的廢水、廢渣等汙染物造成的飲用水汙染;農業汙染型,是指農藥和化肥的過量使用而造成的飲用水汙染。

(2)按汙染的物質劃分,可以劃分為:物理汙染、化學汙染以及生物汙染這三種類型。通常在我國最為嚴峻的就是化學汙染,如包括亞硝酸鹽、氨氮、揮發性酚等化學物質汙染水資源。

(3)按汙染的環節劃分,可以分為水源汙染、管網汙染以及二次供水汙染。在我國主要的就是水源汙染,是指在飲用水供水的源頭出現汙染的問題。

(4)按水汙染髮生的場所劃分,主要的飲用水汙染的'場所有學校、工廠、企業、居民樓等,在這之中居民區發生飲用水汙染的事故最為頻繁[1]。

(二)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

生活飲用水的事故等級劃分主要根據相關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劃分,並將資料提交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確認。汙染事故的等級一共可以劃分為五個等級:

(1)零級,主要是指沒有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或者安全的隱患。

(2)一級,是指發生了飲用水的安全隱患,但是隻有供水不符合要求,但是飲用水的水質仍然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的水質的相關規範。並且不會引起人們的健康危機。

(3)二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汙染情況,但是水質基本符合相關規範,只有個別的水源指標不符合規定,不會引起人體健康的危害。

(4)三級,生活飲用水處於汙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的規範,水質的感官產生異常現象,並引起人體健康危機。

(5)四級,生活飲用水處於嚴重汙染的狀況,水質的多項指標都不符合相關規定,併發生水媒的傳染病現象[2]。

二、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的原因

1.水源的汙染

由於我國的生活飲用水多為地下水,所以通常情況下,水源的汙染主要是工業廢水的排放指標不合理從而使江河湖泊的水源受到汙染。另一個方面就是農村地區的水源防護較差,特別是眾多的山區會將生活汙水和垃圾直接投入到水源中,並且農業化學肥料的過度的使用將直接使地下水資源發生汙染。

2.自來水管的滲漏

主要是指許多區域自來水管年久失修,並且防護措施的應用和管理不及時,就會使自來水管發生洩露的事故。尤其是一些自來水管的管道在進行鋪設時沒有嚴格按照衛生規範進行施工,將水管進行就近埋設,所以如果水管從廢水管道或者廁所下經過就會發生水汙染的事故。

3.自來水管同其它用途的管網相接

自來水管同其他用途的管網進行相接,也會引起飲用水汙染事故,是指有些自來水管與一部分的工業管網或者農業灌溉用水相接,這樣一旦發生停水或者管道的水壓降低,就會使這些不符合水質規範非飲用水倒吸進入到自來水管網中,從而造成飲用水汙染。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有效開展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預案,主要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其主要的職能有:(1)建立飲用水汙染事故的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具體的汙染狀況制定預防、控制以及醫療救治的應急方案。

(2)建立高效、協調的飲用水應急執行機制,通過和衛生、醫療部門的配合,防止水汙染的蔓延。

(3)對飲用水汙染防治的效果進行評估,並進一步的完善事故應急的方案。

(4)積極的組織和開展飲用水衛生、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幫助事故受災受眾克服心理的壓力和恐慌[3]。

(二)水汙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1.水資源事故的報告

首先水汙染的事故報告系統由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設立,然後部門制定日常的生活飲用水的監測機構、水汙染的發生的單位、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負責人等作為水汙染事故的責任報告人。其次責任報告人要在2個小時內報告到人民政府。然後經過監測水汙染的等級為3級時,啟動水汙染事故的應急預案。

2.生活飲用水事故處理方法

通常採用分級處理的方法,並根據級數的增加相應投入更多的應急支援,首先,處於一級和二級的時候,主要有區級的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並由疾病預防機構進行協助處理。

再者,處於三級的情況下,要啟動事故的應急預案,由區級的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成立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同時加強各衛生主管部門一集自來水公司、消防部門、環保局等的介入。其次,處於四級的情況下,除了具備三級應急的要素之外,還需要區級的疾病預防機構進行介入,對水汙染的疾病傳播進行控制,並組織區域內部的街道、鄉鎮等下級機構的介入。

3.生活飲用水調查處理流程

首先衛生監督機構接到報告後,要儘快趕赴現場,然後對水質進行調查和檢測核實。然後通過水質的綜合分析對事故進行分級,當達到三級時要以書面的形式報告給區級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其次衛生監督員要從供水的責任人獲取事故資訊,必要時可以對供水的設施進行檢查,然後根據相關法律對肇事單位進行嚴格的懲處。

1.事故危機解除和善後

當飲用水汙染的事故達到零級時,表示事故危機解除,同時需要市級的突發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對此次事故進行調查和監督、指導。通常情況下區級的人民政府應該作為事故發生的第一責任人,然後下級的衛生機構和各部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履行自己的職責。然後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對事故的責任人進行刑事或者民事處罰。

結語:

生活飲用水發生汙染將會造成巨大的危害,不僅嚴重影響區域的生活的正常執行,同時還會對當地的居民身體健康帶來巨大的危害,所以就需要區級政府和衛生部門嚴格的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從而保證事故的及時處理和應對。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0

一、應急處理的負責組成人員

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分工

xx:負責水汙染事故的上報及事故處理的全域性指揮與人員調配。

xx:負責水源基本情況的材料準備及協調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入戶檢查。

xx:負責現場水樣抽檢進行快速檢測,配合有關部門找出水汙染事故原因。

三、發現生活水受到汙染的情況的處理辦法

1、及時停水,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汙染或可能汙染供水系統清洗消毒工作。

2、及時向上級各部門通報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現的`問題。

四、汙染事件防範措施

1、應急負責人員要經常督察供水執行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範和規章制度。

2、發現供水設施裝置的問題,儘快查出原因並修復和排除。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1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活飲用b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裝置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學校疑似飲用水汙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2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幼兒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園生活飲用水汙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幼兒園幼兒園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裝置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幼兒園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溫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幼兒園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溫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幼兒園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幼兒園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幼兒園疑似飲用水汙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園長並保留水樣。

2、園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事故初步確認後,園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衛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園內已經飲用過汙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汙染水的幼兒園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幼兒園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絡家長並組織幼兒園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園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林華芬聯絡乾淨水源到幼兒園,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詢汙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汙染,儘早恢復幼兒園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3

為認真貫徹市、區兩級生活飲用水衛生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建立文明城區工作這條主線;以確保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為前提;以文明城區的要求為目標,依法開展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做好生活飲用水投訴及汙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汙染事故的原因並及時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杜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

三、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專業管理、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部門聯動、依法管理、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四、應急組織體系

單位:生活飲用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法人):院長

副組長(負責人):副院長

組成成員(專兼職管理員):後勤管理處

五、突發事件處理流程

(一)資訊報告

1、責任報告人:任何發現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的單位和個人。

2、報告時限: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必須立即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單位所在地政府應急辦公室報告,同時立即向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衛生監督所報告。

(二)應急處置

1、接到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應立即到達現場,迅速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當前事件發展情況,控制事件現場局面,配合醫療單位積極救治病人。

2、當生活飲用水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處理小組應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控制措施及調查方案、採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詢汙染源、消除汙染,提供臨時供水,釋出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汙染的水。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4

為了有效預防和控制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保證校園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堅持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的原則高效處置,及時處置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

二、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校園內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組織機構1.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置小組

組長:xx成員:xx

2.救援救護小組

組長:xx成員:徐xx

3.善後處理小組:

組長:xx成員:xx

4.事故調查小組:

組長:xx成員:xx

四、應急處置

1、水管員每日巡視二次供水水箱房,在巡視檢查水質時發現有異常現象時(如有異味、有顏色等),應立即報告後勤集團辦公室。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要立即到現場檢視。如果屬實,立即報告後勤集團總經理,啟動應急方案。

2.集團總經理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經請示上級同意,依法立即、如實向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3.突發性生活飲用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趕往現場並封鎖現場,切斷汙染水源,等待上級主管部門處理。同時集團辦公室立即通知校區各單位,停止使用飲用水並及時供應清潔飲用水。

4.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到達現場後,積極配合迅速展開現場調查,查詢汙染源和汙染物,瞭解汙染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

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切實有效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嚴防再次汙染。

6.按照呼蘭區疾病控制中心制定的方案進行實施,直至恢復正常供應飲用水。

7.立即組織做好校區各單位思想穩定工作,保持校區良好秩序。

8.組織召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會議,召集有關人員佈置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後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9.由校辦負責及時向上級彙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媒體、學生家長和教職工家屬,處理善後工作。

生活飲用水汙染的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提高政府應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應對飲用水源突發環境汙染事件(以下簡稱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最大程度地減少飲用水源突發性水汙染事件對供水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民生和經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關於進一步做好涉及飲用水源環境事件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和《國務員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永豐縣區域內發生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預警、控制和應急處置,均適用本預案,具體包括:

(1)化學性汙染。以劇毒、有毒、有害化學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價鉻、亞硝酸鹽、農藥、氨氮、石油類、磷、鉈等)汙染飲用水源,可能損害人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汙染事件。

(2)生物性汙染。以水源為傳播途徑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蟲等汙染飲用水源,由此可能導致或已經出現腹瀉病、傷寒、霍亂、甲型肝炎等(腸道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的汙染事件。

(3)其他突發事故。如藻類暴發、乾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

1.4事件分級

按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級)、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I級)、較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II級)和一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V級)四個級別。預警級別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來表示。

1.4.1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

(1)因突發性事件造成主要水源地大範圍嚴重汙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取水必須立即中止或在12小時內中止的,連續中止時間預計在5天(含)以上的為特別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Ⅰ級)。

(2)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或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3)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嚴重惡化,失去飲用水源地水質功能;

(4)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出現大面積“水華”等情況,影響飲用水源水質,造成5萬人以上供水連續停止72小時以上;

(5)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洩漏,汙染飲用水源,使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1.4.2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

(1)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500萬元以上,或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

(3)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嚴重惡化,主要水質指標不能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Ⅴ類水質的要求;

(4)突發性水汙染,導致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或預計在12小時後需要停止取水的,且連續中止時間預計少於5天多於48小時的;

(5)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出現大於1/5面積的“水華”等情況,影響飲用水源水質。

1.4.3較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II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

(1)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

(2)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100萬元以上,或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產生惡化,飲用水源地主要水質指標不能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質的要求;

(4)突發性水汙染,導致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

(5)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出現大於1/10面積的“水華”等情況;不經適當處置可能影響取水口正常執行的;造成自來水廠處理後的出廠水主要水質指標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城鎮1萬人以上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

1.4.4一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IV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

(1)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10人以下;

(2)突發性飲用水源汙染,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

(3)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產生異常,飲用水源地部分次要水質指標達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質的要求;

(4)突發性水汙染,導致村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

(5)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水域出現大於1/20面積的“水華”等情況,造成經自來水廠處理後的出廠水水質指標仍達不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工作原則

(1)預防在先,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防範意識,把應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各項工作落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預防預警措施,完善資訊網路建設,定期開展預案演練,做好應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2)屬地為主,專業處置。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管理體系。建立縣、鄉鎮兩級應急處置預案,分級響應,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範圍做好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管理,措施果斷。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源日常管理與應急管理,維護公眾合法權益,使應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處置過程中做到反應快速,措施果斷,及時控制。

(4)依靠科技,加強合作。重視飲用水源環境安全科技投入,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措施,充分發揮專業科技人員作用。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合作,資源共享,協同應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

二、組織體系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局。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2.1.1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縣政府分管生態環境、衛生、住建、應急管理、政法、水利工作的副縣長。

成員:縣政府辦主任、縣生態環境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衛健委主任、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縣民政局局長、縣財政局局長、縣水利局局長、縣住建局局長、縣交通局局長、縣工信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縣公安局副局長。

2.1.2縣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指定現場指揮、副指揮、專家和工作人員。

(3)貫徹落實縣政府有關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4)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5)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並進行指導監督。

(6)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輿論引導等新聞宣傳工作。

(7)研究解決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8)根據事件的發展趨勢與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或適時宣佈應急結束。

(9)指導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完成縣政府下達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辦事機構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值守應急、資訊彙總和綜合協調工作。

2.2.1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成

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日常事務由縣生態環境局汙染防治股、綜合執法大隊、環境監測站負責辦理。

2.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彙集上報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資訊和應急處置情況。

(2)貫徹落實縣指揮部的應急處置決策,落實相關部署,協調縣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有關工作,有效應對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水汙染事件。

(3)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做好資訊釋出、輿論引導等新聞宣傳工作。

(4)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預警機制,制訂、修訂和管理本預案;

(5)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準備工作;

(6)組織開展應急演練、人員培訓和應急知識普及工作;

(7)承擔縣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成員單位職責

(1)縣政府辦:承接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預案。按總指揮指令通知指揮部有關成員按要求到達指定地點,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第一次排程指令;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同志關於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的指示和批示。

(2)縣生態環境局:履行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接到事故報告後第一時間向縣政府主任報告,接縣政府辦第一次排程指令後通知各成員單位進入應急狀態;對汙染事件進行等級評估,對建立和解除汙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組織對由於水質汙染引起重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事件的排汙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進行水質監測分析,對防止汙染擴散提出對應措施;負責跟蹤汙染動態情況,控制汙染,並配合事發地政府,做好相關善後工作;負責組織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生態環境的恢復提出意見。

(3)縣應急管理局:參與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揮;負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處置現場的安全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範圍內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實施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

(4)縣公安局:參與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揮;負責對危害飲用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案件偵破;組織指揮消防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汙染事故的滅火、防爆等處置工作,負責現場及救援場所的治安,組織指揮交警部門做好交通管制確保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5)縣衛健委:負責組織協調對生物病原菌汙染飲用水源事故的應急處置;組織突發汙染事件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加強飲用水安全監管,負責汙染物毒性分析,提出汙染控制對策建議;組織搶救傷員和中毒病人,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組織對相關病原體的檢測、檢查,提出疾病防治措施,防止和控制疾病傳播蔓延。

(6)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調配應急車輛,確保應急工作人員及物質調配用車,組織提供指揮部成員集中辦公的生活物資。

(7)縣民政局:負責組織調配應急搶險生活物質的調配,發放各種救災物資。

(8)縣財政局:負責提供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系統建設執行經費的保障,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9)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對飲用水源藻類暴發、乾旱、洪水、季節性斷流等事故的應急處置;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提供飲用水源汙染預警和處置所需的水文資料和聯絡水質監測部門取得水質監測資料;開展對相關河流、水體的應急處置;提出啟用備用水源和使用地下水應急供水的時機;參與飲用水源地善後處理和生態恢復工作。

(10)縣住建局:負責監管縣供水公司做好水廠原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加強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巡查;事件發生期間,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意見,督促縣供水公司採取停水、減壓供水、啟用備用水源供水等應急措施,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

(11)縣交通局:負責指導公路部門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危險路段設定公路防撞欄;負責組織人員及時排除通往飲用水源地的沿途路障,為應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12)縣工信局:負責協調事件處置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根據事件處置需要,協同做好對企業的限水、停水工作。

(13)縣氣象局:負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地氣象情況與動態變化的實時監測,提供氣象要素變化預測意見。

(14)其他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承擔相應工作。

2.4應急專業組及職責

縣應急指揮部根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處置需要,組成相應的應急專業工作組。主要包括:

(1)現場指揮組:負責現場組織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有關程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飲用水源及有關河道;指導汙染區域警戒工作,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提出調整應急處置措施或結束應急行動的建議;負責對外溝通協調、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處置情況。該組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負責,縣政府辦、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參與。

(2)事故控制組:負責迅速控制汙染源,排除險情,搶救傷員,消除或減少汙染危害,對事故現場予以有效控制;及時將險情發展情況或救助進展情況報告現場指揮組,並提出下步處置建議。該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參與。

(3)監測監察組:負責查明事件的發生原因、汙染種類、危及範圍、影響程度和人員受害等情況,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提出現場處置建議方案;嚴格控制汙染點源排放,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時通知可能受到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採取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汙染事件的調查取證,監督指導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該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縣環境監測站、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縣疾控中心、縣供水公司等單位參與。

(4)案件偵查組:負責對危害集中式飲用水源安全的人為事件的現場勘查、取證、偵控、緝捕、情報等任務。該組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參與。

(5)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伍,緊急搶救傷員和中毒病人;檢查、監測相應區域內飲用水、食物、農作物等受汙染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人員中毒現象。該組由縣衛健委牽頭負責,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疾控中心、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等單位參與。

(6)後勤保障組:負責保障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裝置、器材及時到位,應急經費及時足額撥付,電力、通訊設施安全暢通,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該組由縣工信局牽頭負責,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住建局、縣供電公司、縣電信局等單位參與。

(7)善後處理組:負責對受害人進行救助和理賠,對水源地環境影響進行評估,開展汙染消除和生態恢復工作,進行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該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縣主管部門牽頭負責,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縣消防大隊等單位參與。

(8)專家諮詢組:負責重要資訊研判,參與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等級評定,預測事件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負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指導,為縣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響應行動、防護措施、應急響應終止、善後工作的諮詢意見和建議。該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根據事件性質,邀請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專家與具有豐富經驗的工作人員參與。

三、預防預警

3.1預防

3.1.1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巡查與水質監測。水廠應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嚴格做好入廠水和出廠水的水質常規監測;縣生態環境局應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及上游點源、面源汙染的監督檢查,定期對飲用水源水質進行監測;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衛健委等部門應定期聯合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檢查,發現汙染隱患和水質感觀指標突變,必須採取必要的整改措施並上報;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部門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適當位置,逐步建立水質線上監測系統,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進行預警。

3.1.2加強飲用水源環境風險評價和資訊庫建設。縣生態環境局等主管部門應摸清全縣城鄉主要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基本情況、分析可能造成水汙染的主要原因,切實加強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風險評價管理。注重收集飲用水源水質常規監測資料;採集與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相關的資訊資料,建立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資料資訊庫系統,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諮詢依據和資訊保障。

3.1.3加強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能力建設。縣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應做好事件監測技術、人員、裝備等應急準備工作,加強飲用水源汙染監測裝置建設,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能力。加強環境監察隊伍的軟、硬體建設,提高預警和處置突發汙染事件的能力。建立戰略備用水源地,做好地下水合理利用規劃,必要時啟用備用水源或地下水,保證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

3.2預測

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相關部門應整合資訊監測、預測資源,依託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路,建立健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監測、預測、預警系統,收集在本行政區域內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資訊,加強風險分析和動態監測、預測,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3預警

3.3.1任何單位或個人一旦發現飲用水源水質汙染跡象,應立即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供水公司等部門或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報告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資訊。(生態環境局電話:2219192水利局電話:2511898供水公司電話:2520302)

3.3.2縣生態環境局等職能部門應通過監測、預測、預警支援系統,對報警事件的風險係數、發展趨勢等及時分析,科學預測,提出一般處置或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3.3.3縣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分析結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預警建議。預警資訊按規定及時向社會公佈。

3.3.4資訊釋出以新聞發言人、網路群發、電視播放、電臺廣播、報紙刊登等渠道進行,必要時採取人工手段傳遞預警資訊。為快速告知受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影響的社會群體,縣城內各媒體應配合做好預警資訊釋出工作,免費及時釋出事件預警資訊。

3.3.5進入預警狀態後,縣應急指揮部、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2)釋出預警公告。藍色預警由縣人民政府負責釋出;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負責釋出;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釋出;紅色預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釋出。

(3)組織對飲用水水源地加密監測,密切注意水文、水質和氣象條件的變化對水源地的影響。

(4)指令各應急處置隊伍進入應急狀態。

(5)針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飲用水源及有關河道。

(6)調集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置,確保應急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四、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發生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防止汙染蔓延,控制事態擴充套件,並向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職能部門報告。同時啟動本鄉鎮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預案。

4.1.2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職能部門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機制,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汙染源控制、救護、警戒等基礎處置工作;第一響應責任單位還應收集現場動態資訊,及時報告縣政府。

4.1.3縣政府根據職能部門和當地鄉鎮政府報送的基本情況,迅速做出綜合分析,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組織人員前往現場,實施先期處置。

4.2分級響應

4.2.1發生一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由縣生態環境局確認,啟動縣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需市有關部門援助的,報請市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給予支援。

4.2.2發生較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確認,啟動市級相應預案。

4.2.3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由市以上生態環境部門確認,市應急指揮部報請啟動省級相應預案。

4.2.4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響應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轄區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後,事發地鄉鎮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預案必須立即啟動。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低級別應急預案應先期啟動。縣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同時啟動相應預案。

4.3響應程式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報告,須啟動本預案時,按以下程式響應:

(1)開通與事發地鄉鎮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領導、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進展情況;

(2)立即向縣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縣應急指揮部派出領導和專業人員趕赴現場,指揮應急處置。

(3)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部門報告事件基本情況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組成專家組分析情況研究應對措施,為應急指揮工作提供技術支援;

(5)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和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的救援力量實施增援。

(6)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可能影響到下游縣(市、區)時,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後,及時向下遊縣(市、區)生態環境局等職能部門通報情況。

4.4資訊報送

4.4.1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後,事件責任單位、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縣生態環境局等職能部門報告。

4.4.2縣生態環境局等職能部門接到報告,應立刻派出人員趕往現場調查情況,控制事態,對事件級別作出初步判斷,並在2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和市生態環境局等職能部門報告;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可以同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和國家生態環境部報告。

4.4.3上報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要快速、如實,不得遲報、漏報、瞞報。對於初步判斷屬較大級別以上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實行態勢變化程序報告和日報告制度。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三類。

(1)初報,從發現事件起1小時內上報。初報可用電話或傳真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型別、發生時間、地點、汙染源、主要汙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水源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等初步情況。

(2)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續報可通過網路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事件有關確切資料,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危害程度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及效果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處理完畢後及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汙染的範圍和程度、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等詳細情況。

4.5指揮協調

4.5.1指揮協調機制

(1)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後,縣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性質、範圍和程度等情況,通知相關部門和事件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派出領導、專家到現場指導和協調應急處置行動。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指揮組,現場指揮組在縣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各應急救援隊伍和各類保障力量,實施現場應急處置行動,調集應急處置物資器材,反饋事件及應急處置情況,必要時提出請求人員、物資、裝置支援的建議;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在上級工作組的指導下,積極開展應急處置行動。

(2)相關部門和當地鄉鎮政府接到縣應急指揮部的指令後,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指揮組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揮協調下,堅決、迅速地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汙染源,全力控制事態,嚴防二次汙染、次生和衍生事件的發生。

(3)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後,專家組迅速對事件資訊、事態發展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縣應急指揮部決策參考;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危害範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參與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等級判定,為汙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開展應急處置行動,對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

(4)事件責任單位和有關部門應及時主動向縣應急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行動相關的基礎資料,供研究應急處置方案參考。

4.5.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

(2)派出專家和有關部門領導參與應急處置的現場指導;

(3)協調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5)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範圍及時間;

(6)向縣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等部門報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7)負責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資訊的對外統一發布工作。

4.6應急措施

根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等級,事發地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主要包括:

(1)採用調水引流、人工增雨、設定圍堰、水體增氧、藻類打撈等措施,改善區域性水域的水質。

(2)供水公司強化自來水的深度處理,保證出廠水水質達標,必要時採取限水、停水、減壓供水、改路供水等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居民生活飲用水安全。

(3)進一步加強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上游工業企業的監督檢查,採取輪產、限產、停產等手段,減少汙染物排放,從嚴從重處理環境違法行為。

(4)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啟用戰略備用水源地,採用地下水應急供水等措施保證正常供水和飲用水安全。

(5)加強衛生防疫工作,提出可能產生的疫情和防治資訊。

4.7應急監測

4.7.1監測組織

建立由縣環境監測站、縣疾控中心、縣供水公司等單位組成的全縣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監測網路,實行聯動監測和資訊共享。相關監測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監測工作,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全程監測,並及時向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部門報送監測資料和情況分析報告。必要時可請求市環境監測站或省環境監測中心支援應急監測。

4.7.1監測方式

(1)根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性質、汙染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地形特點,確定汙染危及範圍,佈設相應監測點位。事件發生初期,根據監測能力和汙染程度,按照從多從密的.原則進行監測,隨著汙染物擴散情況和監測資料的變化,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2)根據監測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預測並報告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發展趨勢和汙染物變化情況,為應急指揮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8擴大應急

4.8.1因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或已有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發展態勢,縣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縣政府報告,請求縣政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8.2已採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縣應急指揮部可提請縣政府請求各方力量及駐縣部隊的支援。

4.8.3已採取的處置措施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並有可能危及下游縣(市、區),縣應急指揮部可提請縣政府請求市應急指揮部及鄰縣應急指揮部增援。

4.9安全防護

4.9.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規定。現場監測、監察和處置人員應根據需要配備過濾式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後,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4.9.2受影響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組負責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1)根據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採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10資訊釋出

4.10.1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4.10.2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資訊釋出,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生態環境局管理,負責做好媒體接待工作。

4.10.3密切關注國內外關於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時消除媒體中出現的有關不正確資訊造成的影響。

4.10.4除縣應急指揮部指定的新聞發言人外,其他各成員單位及各救援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義通過任何方式對外提供、釋出有關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資訊。

4.11應急終止

4.11.1應急終止條件

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可終止應急程式:

(1)本次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消除,汙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汙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基本得到恢復。

(2)本次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造成的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經消除,供水系統全面恢復正常。

4.11.2應急終止程式

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終止應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現場指揮組組織有關專家根據應急監測結果,確認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報請縣應急指揮部批准。

(2)現場指揮組接到縣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後,宣佈終止應急狀態,轉入正常工作。

(3)必要時,由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發布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終止的公告。

(4)應急終止後,相關應急專業工作組應根據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監測、監控和評價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響完全消除為止。

五、後期工作

5.1善後處理

善後處理工作由事發地鄉鎮政府或指定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援。對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造成的傷害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消除突發事件給人們造成的精神創傷。

5.2事件評估

縣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件造成的危害進行評估,對汙染區的清理、汙染物的處置、後續影響的監測、生態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措施,並指導做好汙染清除和生態恢復工作;對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指出下步需整改的工作和本預案需修改的內容,編制應急處置評價報告,報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5.3結案歸檔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對整個事件有關的資料,包括電話記錄、現場調查、監測記錄、檢驗報告、資訊分析、決策記錄、執法文書、調查處理總結報告等進行整理、補漏、分類、歸檔。

六、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

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應急成員單位應建立和調整充實專業應急隊伍,定期組織培訓和實戰演練,掌握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應急知識和方法,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6.2醫療衛生

縣衛健委應建立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資源動態資料庫,明確應急醫療救治隊和醫療中心的分佈及其能力、專業特長等基本情況,並根據應急需要,制定醫療衛生裝置、物資排程方案。

6.3治安維護

縣公安局應建立警力分佈動態資料庫,制定維持治安秩序、實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結、布控、執勤等工作方案,加強對重點區域、重要物資裝置的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6.4交通運輸

縣交通局應建立交通運輸工具動態資料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佈、功能、使用狀態,制定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並會同公安交警部門規劃應急交通管制線路,確保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發生時道路交通安全通暢。

6.5裝備物資

縣住建局負責建立工程搶險裝備資訊資料庫,明確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縣工信局負責建立事件應急物資資訊資料庫,做好相關物資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

6.6技術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建立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資料庫,組織相關專家對水源汙染事件的預防、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方法進行研究;注重引進飲用水源安全領域的先進技術,不斷改進技術裝備,適應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7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負責保障飲用水源汙染事件處置經費,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飲用水源汙染事件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所需資金,由縣生態環境局提出預算,經縣財政局稽核後列入年度縣級財政資金預算。事件處置所需財政負擔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七、監督管理

7.1宣傳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協調飲用水源保護科普宣傳,做好飲用水源保護政策法規、水源汙染事件預防與避險常識的宣傳工作,增強公眾自我防範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公眾防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能力。

7.2培訓

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有關單位應加強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和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事件應急處置、監測、檢驗等專門人才。

7.3演練

縣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有關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定期組織飲用水源汙染事件實戰演練,磨合機制、鍛鍊隊伍、完善預案,切實提高防範和處置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實戰能力。

7.4獎懲

對參加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飲用水源汙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漏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8.1預案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或者在應急過程中產生新的問題、新的情況,縣生態環境局應會同成員單位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並報縣政府批准。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