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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父母的能為孩子過於犧牲嗎?

相信很多孩子都和小新媽一樣,聽過爸爸媽媽這樣的抱怨:我捨不得吃捨不得穿,什麼都給你好的,起早貪黑地工作都是為了你,你卻這樣不懂事,真讓我傷心。

做父母的能為孩子過於犧牲嗎?

而這種抱怨大多數都是母親。

這也許是社會觀念的支配,認為母親就應該為了家庭、子女奉獻犧牲自己;也或許是母性使然,母親會因為愛護孩子、熱愛家庭而不斷付出,委曲求全。總之母親這一角色總是與奉獻和犧牲聯絡在一起。但是一個人長期犧牲自己,委屈自己,既不會感覺幸福,也會讓身邊的人產生壓力。

伊能靜曾發微博說,“為什麼要為孩子犧牲?他沒有要你犧牲什麼。他要你快樂,當你說為他犧牲的時候,也許你沒想過,他因此揹負了你的偉大。我媽媽小時候總說我為你們犧牲了什麼,我到現在都會難受,我不要我媽媽為了我放棄她的人生,我變成被動的罪人。”

紀伯倫在《先知的靈光——孩子》中說得好:

“他們是藉你們而來,卻不是從你們而來,他們雖和你們同在,卻不從屬你們。你們可以給他們愛,卻不可以給他們思想;你們可以蔭庇他們的身體,卻不能蔭庇他們的靈魂。”

一位媽媽說,“我從來不為孩子犧牲自己的生活質量”。

比如,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她不會把孩子送到昂貴的私立學校,不會讓孩子出國遊學,不會為孩子報補習班,更不會為了孩子會考大學聯考,改變自己平常的生活方式。

她不作犧牲不是因為自私,更不是因為不愛孩子。而是建立在這樣一種理念上:父母和孩子作為平等的家庭成員,共享家庭資源,都無權剝奪對方的生活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這是什麼意思呢?或許看完下面這個故事會更明白。

一位奶奶問孫女想吃什麼,孫女說什麼都行。奶奶知道孫女喜歡吃義大利麵,但附近沒賣,於是就坐公交車去很遠的地方買了回來。但孫女對奶奶準備的意麵並沒有表現出非常喜歡吃的樣子。奶奶就開始訴說自己跑了多遠,如何辛苦之類的話。孫女便對媽媽訴苦說:“奶奶這麼說我幾乎吃不下,還不如不給我買呢。”

看到這裡我們是不是就能發現,在親子關係中,這種帶著自我犧牲意味的付出實在太普遍了。有時候,母親會非常明確地說出來:“都是為了你,我才沒有和你爸離婚。”“我給你花了那麼多錢報補習班,你竟然還考不及格!”“我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你竟然這樣對待我!”

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正常的父母都會付出很多,但付出和付出感卻有很大不同。

如果用公式來表達的話大概是這樣的:

實際付出-願意付出=付出感

比如一位母親對家庭可以付出100分,實際付出是80分,心甘情願付出可能只有60分,那麼她的付出感就是20分。

付出感得分越高,自我犧牲的感受就越強烈。當犧牲感強烈到一定程度,心甘情願部分就完全就消失了,這就成了典型的受害者心態。

我們愛孩子,我們也願意為孩子做出犧牲。但如果我們對孩子的付出超出了自己的承受範圍,那不論是對孩子還是自己,都是一種負擔。

最好的狀態,是成為孩子的引導者。

一位被韓國媒體譽為“首席媽媽”的偉大母親,用自己的方式將六個子女全部送進美國頂級名校。她也這麼說——“絕不要因為孩子犧牲自己”。

在她的育兒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疑惑。但當她回憶起自己的父母對自己的教育過程,發現不止是一個育兒問題,更是一個人生問題。

如她所說,她的父母不是為孩子無條件犧牲的人。他們始終在學習、進步,充實自己的人生,他們的生活態度和世界觀影響到了很多人,也成為孩子們的榜樣。

很多父母愛孩子至深,甚至認為要為孩子無條件犧牲,這樣才能保證孩子全方位受到呵護。但其實作為父母,關鍵在於如何能夠成為孩子們的引導者,幫助他們看到未來、走上屬於自己的人生道路。

這需要父母思考自己的人生目標,計劃好自己的人生,始終保持學習進步,並有能力去幫助和影響他人,才能成為孩子的好榜樣。僅僅是養育孩子,而沒有能力去引導孩子的父母,也是不太合格的。父母的人生應該是完整的,不能被孩子所隔斷。但做到這點反而會比無條件犧牲更難,但這才是父母真正愛孩子需要選擇的路。

我們應該時常思考反省:現在我對孩子的所作所為是不是出於真正的愛?我是否被一定要為孩子無條件犧牲的這種價值觀所包圍,執著於孩子,而忽視了讓自己成為被孩子所尊敬和愛戴的父母?我是否將孩子看作是去完成自己未完成的夢想的代理人?

當我們能正確回答這些問題的時候,就離稱為一個優秀父母不遠了。

我們更應該明白,父母生育了孩子,但並不能擁有孩子,和孩子從一開始就是各自獨立的,大家都有自己的人生之路要走,如果愛孩子,就要從“犧牲情結”中擺脫出來,努力做自己,成為孩子的榜樣。

標籤:犧牲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