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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後果是什麼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在這個開明的時代,同居就像是一種普遍現象,似乎感情達到了幾個月不同居似乎都不足以證明相愛,那麼下面分享同居的後果是什麼?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1

同居,浪漫到現實的轉變

我肯定已經度過了沉醉在幻想裡的年紀。對於追求者捧著鮮花拿著大鑽戒跪在大街上求婚的憧憬已經隨風散去,雖然在電視上看到類似的情景仍舊感動,現實生活裡,我依然努力把握真實。

真實與浪漫之間的距離究竟有多遠?同居的男女關係最能體現。男人,從認識女人的最初認為女人是精神的,到同居感悟出女人是物質的,也僅僅只是一個浪漫到真實的轉變。

同居女人錯把承諾當債權

很多女人錯把男人的承諾當作了債權,以為握在手中最終就能實現自己的權利,其實不然。承諾沒有白紙黑字,即使白紙黑字了,產生法律效力了,也不能強買強賣的。他承諾他愛你一輩子,他在愛情的最初承諾會娶你,要娶你,最後他不娶了,怎麼辦?拿到手的才是真實的,握在手裡的百萬欠條與荷包裡的十萬現金,哪個才是真實?

女人,最怕被矇在鼓裡。一心一意的經營著同居天地,等待著婚姻的實現,豈料對方早已經沒有了永遠的`打算。朋友A就是一個例子,與一個比自己年紀稍微大一些的女子戀愛了,同居了,時間久了卻發現女子不合適娶回家做妻子。母親對該女子不滿意,A與自己的朋友在一起時也表現得明白,偏偏女子自己矇在鼓裡。

每次看見女子甜蜜溫婉的笑,我心裡都止不住泛上一陣陣微寒。婚姻,或許在女子心裡還是一個能觸碰到的美夢,而旁人,沒有吹破肥皂泡的責任。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
  

女人十次分手都是假,男人一次就是真

我相信女人說十次分手十次都是假的,我更相信男人說分手一次就是真的。

吵架了,女人鬧分手;生活枯燥了,女人說分手;搶電腦了,女人埋怨著想分手;出軌了,女人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要分手最後呢,只要哄哄,僵局就挽回了。我是不願意聽男人說分手的,我也不知道如何面對男人的堅決。冷靜吧,心在流血;哭鬧吧,對方更厭惡;不做表示吧,不甘心最後呢?真能挽回男人分手的決心,以後的生活也是戰戰兢兢的。但是,男人不會輕易說分手。

在同居的生活中,最不應該的想法就是為什麼我該這樣而對方不主動這樣。無數次觸控到自己和別人的這些該與不該,辛酸的感覺就撲面而來。女人,該做飯?!男人,該掙錢?!那麼女人若不做飯,男人若不掙錢呢一系列的矛盾在芝麻綠豆的小事裡積累,到了最後,男人累了,因為他們習慣忍耐,但他們心裡在想著要不要忍耐一輩子。這時候,又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

同居的盡頭未必是婚姻

大多數苦惱同居的對方不願意結婚的都是女人,哎,女人。苦惱自己的青春,苦惱自己的付出,苦惱那一時半會兒得不到的紅本本。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卻不結婚?

同居並不是婚姻的條件,正如婚姻並不是為愛情買保險。做了同居這個決定,有同居的膽量就要敢於承擔後果。婚姻對於同居來說應該是個自然而然的過度。同上了同居這條船,卻過不了婚姻這座橋,臨到橋頭了,總不至於一頭撞死吧。日思夜想對方會不會娶自己,對方會不會嫁給自己,這不是同居者該有的心態。

同居者結婚應該是一個有計劃而緩慢的程序,而不是一個絢爛的浪漫場景,因為奢侈的浪漫願望對於已經同居的雙方來說都不真實。

要進展到心平氣和而且愉悅的談論婚姻,談論怎麼樣利用兩個人的錢來擺酒席,談論到那裡照婚紗照,談論蜜月去哪裡旅行而不是想著在眾人面前標榜是對方苦苦的哀求自己才答應這婚姻。無論男女,都該正確而且明白的表達自己想結婚的願望,並弄清楚對方的意願,而不是總在獨自猜測中增長自己的不安全感。與其在網路上宣洩這樣的迷茫,不如在生活裡多做些實事。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2

1、金錢問題

住在一起勢必要花錢,而由誰花錢,這個問題就很微妙了。在中國,男性在經濟上必須承擔大部分的壓力,而這並不意味著每位男性都有足夠的實力,可以讓女友住好、吃好、玩好 、穿好。

那麼男性在沒有實力的時候,勢必要和女性AA制,或者女性也需要承擔大部分的費用。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何況貧賤情侶,之所以網紅情侶能浪漫,是因為他們在經濟上可以製造浪漫,可是大部分的年輕男女是做不到的,我認為所有的浪漫都是需要花錢的。

比如買花,驚喜,食品,飾品,DIY手工材料........

別和我說,不花錢也可以浪漫,因為女人眼裡的浪漫,真的沒有不花錢的。這是由女性喜好決定的,大部分的女人想要的東西,價格都不便宜,看看馬雲的口袋就知道了,為什麼直播帶貨可以掙錢,大部分是女性的衝動消費,男性在購買東西方面比女性思考嚴密,更在意實用性,而女性講究的是心情。

同居的開始,男性如果承擔一切費用,那麼久而久之,他提出AA制的時候,就已經不浪漫了。認為男性就該承擔一切的女人,這個時候一定有意見,這就是矛盾的開端。除非女性的觀念更開明,可以與男性一同承擔生活開銷。

還有一種比較美滿的選擇,就是女性善於理財男性將全部財富轉移給女性打理。可這樣的模式極少,需要極大的信任,一旦戀人關係進入AA制,那麼誰付出的更多就成了暖心題。

我與先生的第一個矛盾就是錢,關於日後的金錢管理問題,我們一度陷入瓶頸。我是極度缺乏安全感的人,如果對方做不到把財政大權交給我,我很難相信對方是誠意交往。但是我先生最後選擇相信我,把錢全部交給我打理,在其中也很多矛盾,比如不放心的詢問,一些質疑或者不夠確信也會帶來矛盾,後來我們選擇,凡事溝通,凡事不商量,我有絕對的購買權,男方不得干涉。

男方放權後,女方的情商就立現,如果女方霸權主義,那麼日積月累男方必定反彈,雖說男方不許問,但女方得到財政大權之後,不得不溝通,不得不徵求意見,否則又是心理戰的開始。

情侶同居就不得不面臨金錢問題,這是我不願意在婚前同居的第一緣由。

同居的後果是什麼 第2張
  

2、家人問題

如果同居勢必會遇見家人,因為住的地方家人總會來個一兩次,或者通過電話就知道你們是同居的,相比男性來說女性就比較吃虧,因為一般女方家長更緊張女兒是否懷孕問題,如果同居在一起,懷孕的概率是高於男性的,而女方如果懷孕但是男方不願意負責,那麼女方將面臨是否要這個孩子的選擇。

只要和住所有關的離不開家人,那麼男方女方的父母就會參與到單純的戀愛關係來,其某種意義上同居=已婚。可同居是不被法律保護的.已婚,就算生兒育女在法律意義上依然是獨立個人。法律並未對事實婚姻做出任何懲處制度,只有簡單的撫養義務。

但是對女方而言,卻是難以選擇的尷尬局面。

對比戀愛同居,婚姻更具儀式感與責任感,而戀愛同居與婚姻唯一的差別是育兒,其他方式基本一致,但不是所有夫妻一開始就有孩子,只有婚前同居有孕結婚的才會一結婚沒有二人甜蜜時光就進入育兒模式。

相比較而言,我認為同居,最好與最愛的人開始。在不夠確定,或者心存疑慮的時候,女性最好不要開始同居。

對於與家中長輩關係,開始我與老公也多番討論,最後目標一致才最終解決這個問題,反之,如果我和老公的觀點不能達到一致,這就是我們問題的導火索,至今,我們依然會因為雙方家人而產生爭執。婚姻中如此是正常,而戀愛中出現那就是過早體會夫妻生活了。

3、家務問題

一起生活勢必要做家務,這個家務誰來做?就成了一門學問,當一個人一直做家務,另外一個人享受的話,那麼他們肯定有一天會出現矛盾。

而我們家的做法是互相幫助,比如我先到家就先買菜洗菜,我老公後到家,所以他拿快遞買水果,分工協作能夠減少彼此的工作量,而且能夠達到平衡。做家務有時候可以是樂趣,但有的時候又會是負擔,如果一個人承擔兩個人的家務時,就是負擔,而兩個人一起做家務又是樂趣。

如果能夠以彼此都舒服的狀態處理家務,以後的生活才會擁有更多的樂趣。這是同居之前不得不考慮並且商量的問題。很多人都相信了一句:“我來做!”

可時間會告訴你,三分熱度的積極,總有天會消失。

大部分關係融洽的男女是不需要面臨這個問題的,而只有小部分男女會因為家務而反覆爭吵,可這件問題,始終是男女之間相處的大關,如果通過了這一關,相處的永續性就有了保障。

如果以上3個問題,你們都能夠很妥善的處理,那麼你們是適合同居的情侶,可是我始終持有婚前不宜同居的概念,因為同居會讓一切濾鏡效果都歸零,像婚後的赤裸裸感,會讓關係進入快速焦慮中,婚後至少持有合法證件,能得到父母認可。如果在談婚論嫁能夠談崩的關係,婚後也不會太愉快,不如讓談婚論嫁在同居前面,就知道眼前是人是鬼。

標籤:同居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