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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應該掌握“愛”孩子的分寸!

給予孩子愛,這是任何一個做父母的都可以做到的。正如前蘇聯大文豪高爾基說,愛孩子這是母雞也會的事情,可是要善於教育他們,這是一樁大事,也需要有才能和教育的生活知識。由於我國目前的家庭是以獨生子女為主,父母對孩子愛的認識也不一樣,採取的方法、方式也不同,因而影響了孩子性格的形成。

家長應該掌握“愛”孩子的分寸!

很多父母對孩愛得過分,由愛轉成了溺愛,對孩子百依百順,包辦代替,沒有原則的遷就,造成了孩子以我為中心,從來不知道替別人著想,養成孩子創造性、自私、膽小怕事、依賴的性格。而且,由此派生出孩子不聽話的諸多問題,給父母管教孩子帶來了很多麻煩。

一位媽媽說,平時我對兒子關心得無微不至,可兒子對我卻非常冷淡。我過生日那天,朋友往家裡打電話。恰巧我不在家,兒子接的電話,朋友告訴他:“今天是你媽媽的生日。”兒子冷冷地說:“我媽過生日關我屁事!”聽了這話,我的心都傷透了,每次他過生日,我給他買這買那,他怎麼都忘了?

一位下崗女工,知道孩子喜歡吃蝦,一次咬咬牙從菜市場買來蝦,做好後端上桌,看著孩子津津有味地吃著,自己捨不得動一筷子。眼看孩子已吃完飯,媽媽忍不住想去嘗一下剩下的蝦――“別動!”她13歲的孩子說,“那是我的!”這位母親在講述這件事時,眼含淚水。

一位家境富裕的母親,見女兒花錢大手大腳,就對女兒說:“你不用著急花錢,爸爸和媽媽這些錢,以後還不都是你的?”誰知女兒聽了把眼睛瞪得圓圓的,厲聲對媽媽說:“我告訴你,從明天開始,你要省著花錢,這些錢都是我的了!”

廣州有一位母親,為了兒子,為了丈夫,放棄自己不錯的工作,整天在家相夫教子,風裡來雨裡去,騎車送兒子上學。後來她咬咬牙送兒子上了貴族學校。後來媽媽到學校去看兒子,兒子卻嫌棄母親穿得太“土”給他丟臉,告訴同學這是他的“老鄉”。後來,竟提出了一個無情的要求:讓母親做他的“地下媽媽”,否則就不認她這個媽!母親哭訴無門,痛不欲生。她不明白,為什麼天下會有這樣無情無義的孩子,自己究竟犯了什麼錯,受到這樣的懲罰?怎麼十幾年的愛得到的卻是冷酷無情的回報?

是孩子生下來就不會愛別人嗎?不,那麼“愛丟失症”的根源在哪裡?是父母的“極度關愛”、“過分溺愛”、“無限縱容”滋長了孩子的自私,使孩子心中只有自己,沒有別人。

天下的父母都愛孩子,卻未必會愛孩子。鄧穎超曾經說:“母親的心總是仁慈的,但是仁慈的心要用得好,如果用不好的話,結果就會適得其反。”過分的關心溺愛,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遭受適當挫折、困難和學習愛護別人的權利。這樣的孩子從小隻會享受,不知奉獻;心中只有自己,沒有他人;情感世界中只關注自己,不知體會別人。“愛”的種子就這樣結出了恨的果實。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問題出在孩子身上,“病根”很可能出在自己身上。父母愛自己的孩子,這是人之常情,但是愛的過分卻就不好了,反而會傷害孩子。所以,只有正確地來愛孩子,才能促進孩子的成長,杜絕孩子造成任性、不聽話等問題的根源。

那麼,父母應該如何掌握愛孩子的“分寸”呢?

1、要有理智的愛。

在愛孩子的過程中,父母要能自覺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剋制那些無益的激情和衝動。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說過:“子女固然由於父母方面的愛的不足而感受痛苦,可是,他們也會由於那種過分洋溢的偉大的感覺而腐化墮落。理智應當成為家庭教育中常備的節制器,否則孩子們就要在父母最好的動機下養成了最壞的特點和行為了。”這段話講得十分深刻。

然而,有些父母,尤其是相對年輕的父母,對待孩子的關係上,往往缺乏應有的“分寸感”。他們對待孩子往往是無原則的,過分地寵愛。有的對孩子姑息遷就,任其發展;有的只知道想方設法滿足孩子的衣錦食美,卻不懂得給孩子良好的精神食糧和思想營養。這樣,勢必把孩子慣壞、寵壞。這種“愛”是盲目的、有害的。

2、既要愛,又要嚴格要求

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就是說,嚴格要求正是出於深切的愛。所以,做父母的不應該受盲目的愛所支配,要“嚴”中有“愛”,“愛”中有“嚴”。當然嚴格要求並不意味著對孩子的嚴厲、動輒訓斥打罵,而是要做到以合理為前提。同時,態度應該是耐心的,循循善誘的。

嚴格要求,對孩子來說,是很主要的。這是因為,孩子們往往缺乏經驗,是非界限有時不清,而且對自己情感和行為往往也不善於獨立控制。如果父母對他們不嚴格要求,他們往往還不能主動、自覺地學習和按行為道德標準來行動。因而,這就更需要父母對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有嚴格的要求,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思想和行為習慣。但是隻有愛不見得救育和培養出優秀的孩子來,而應該把熱愛和嚴格要求結合起來。

標籤:分寸 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