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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後勤考核細則

一、操作常規(35分)

幼兒園後勤考核細則

1、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工作,嚴禁一切閒雜人員進入廚房、進出要關閉好窗戶、大門,未做到扣1分。如果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視其情節扣5-20分,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不允許學生進入廚房,未做到扣0.5分。如果發生學生燙傷事故,視其情節扣2-10分,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成品食物存放注意隔離: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未做到扣0.5分。

4、因保管不當造成食物或佐料腐爛變質扣2分。

5、無故提前或延後開飯每次扣0.5分。

6、按照要求每天進行食品留樣(儲存24小時),未做到扣0.5分。

7、食物要燒熟燒透,未做到扣1分。

8、加工食物的過程衛生要求,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操作,未做到扣1分。

9、蔬菜、肉類應清洗乾淨,未做到扣1分。

10、愛園如家,關好節水、電、柴,未做到扣1分;節約水、電、柴、油等,未做到扣1分;掌握好師生人數和飲食量,不得剩餘較多,未做到扣1分。

二、清潔衛生(25分)

(一)個人衛生(5分)

1、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未做到扣0.5分;工作服、工作帽不整潔扣0.5分。

2、留長指甲或戴戒指加工食品扣0.5分。

3、在廚房做私事扣0.5分。

4、接觸食品前未洗手消毒扣0.5分。

(二)廚房衛生(10分)

1、門窗玻璃不乾淨扣0.5分。

2、地面有油垢、垃圾或有太多的`水漬扣0.5分。

3、屋頂有蟲或網瓷磚不乾淨扣0.5分。

4、消滅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清除害蟲孽生點,未做到扣1分。

5、隨時檢查、盤查食品安全,發現有鼠盜,蟲爬物品,要及時清除、銷燬,未做到扣1分。

(三)用具衛生(10分)

1、灶臺、操作檯、池子、廚櫃、冰箱不乾淨、不整潔或不按時消毒扣0.5分。

2、炊具不乾淨扣0.5分。

3、洗鍋、碗、瓢、盆等用具時有專用的帕子,不得與抹布混用,未做到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