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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沒兒沒女的老人誰管

農村無子女的孤寡老人,一般情況下沒人管

農村沒兒沒女的老人誰管1

直系親屬養老。

如果這些人有直系親屬,一般是侄子、侄女等,如果這些人為老人進行養老義務的話,一般情況下這些無兒無女的人的財產大部分情況是由其直系親屬所有,當然,這些老人一生的勞動所得也都會給了他們。

就像我們村子有個單身男人,媳婦離婚了,自己也沒有孩子,現在自己還種這地,但是每年收入都給了他家侄子花了,自己也不花什麼錢,這種就是等侄子養老的,他去世後房子、承包地都由其侄子使用,當然,承包地合同到期後那就要另行處置了。

農村沒兒沒女的老人誰管
  

政府養老。

對於孤寡老人,沒有子女有沒有親屬給其養老,那隻能是政府養老。但是政府養老的前提就是自己的所有財產都幼政府處置,包括承包地。自己倒了養老的年紀,就可以申請住進政府公立的養老院,這些人也就是所謂的“五保戶”,後面的事情自己都不用操心,一日三餐都由養老院負責。

我們村也有兩個這樣的老年人。當然,這些年由於男女失衡的問題,很多農村姑娘都嫁到城市裡,農村的光棍現象非常嚴重,很多農村三十幾歲尚未娶妻的人十多個。以後農村的無兒無女人員會更多。養老還是需要探討的一個問題。

1、我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條例》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週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另外的,對供養內容、供養形式和法律責任都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 農村五保供養包括下列供養內容:

(一)供給糧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給服裝、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錢;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條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療,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五)辦理喪葬事宜。

農村沒兒沒女的老人誰管2

“託老所要是沒有了,這一屋子的老人怎麼辦?誰來管?”

看著江蘇省南京市某社群託老所一屋子的老人,曾獲評“南京好市民”的託老所所長老李滿面愁容。

對於行政機關而言,關掉這個社群託老所也是“揮淚斬馬謖”的無奈選擇。整改通知書下達之後,託老所一直未能解決安全隱患,而且周圍鄰居持續投訴,儘管直接關停實屬下策,但又不得不為之。

關停託老所已經讓老李倍感焦灼,當地媒體的一篇報道中“黑養老院”的用詞更讓他難以接受。積聚在心中因不被理解、不被認同而產生的情緒終於爆發出來,他由此走上了打官司、討說法的道路。

兩年多的訴訟,讓年近80歲的老李倍感滄桑。隨著南京市檢察院的介入,事情終於迎來轉機。

農村沒兒沒女的老人誰管 第2張
  

一生熱衷公益卻被扣上“黑心”的帽子

1946年出生的老李,閱歷豐富:當過兵、下過崗,做過菜販子、開過出租車。1998年,感傷於老伴兒離世的孤單,他賣掉房子,向銀行貸款辦起了養老院。

“希望老百姓都能住得起養老院。”響應政策號召,十多年來,老李曾開辦過多家託老所,南京某社群的託老所就是其中一家。

2007年,該社群所在街道將社群養老用房出租給老李,用於解決社群內老人的養老問題。隨後,老李在民政局辦理了註冊登記,經營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託老所收費低,一開張就吸引了社群內外的老人、殘疾人入住。老李也乾得很認真、很起勁,努力為他們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多種服務。

託老所開辦以後,得到了民政部門、街道和社群的大力支援。“大概是到2017年5月,我們託老所的寄養老人將近20人,其中年齡最大的93歲,大多數是社群的低保戶,沒有子女,也沒有收入。腦梗老人佔一半,還有失明老人、精神病患者等。”老李向記者介紹,這些老人由社群居委會提供補貼進行託養。

隨著時間的`推移,託老所也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電路老化,有觸電隱患;長期未能開展消防演練,消防逃生通道不暢;衛生狀況較差,通風不暢。此外,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私搭違建。“託老所建在居民小區院內,雖說方便了養老,但也引發了一些居民的不滿。

比如,垃圾堆放太多、擠佔了公共設施等等,鄰里矛盾也比較突出。”一份曾上報給區民政局的《託老所安全隱患報告》中這樣寫道。

基於上述原因,2017年8月9日,轄區民政局以託老所水管鏽蝕、消毒櫃報廢仍然使用、冰箱內生熟食品未分開存放等為由發出整改通知書,要求某社群託老所限期整改。因未完成整改任務,2017年8月30日、9月7日,民政局聯合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等,對託老所進行了現場執法並將其關停。

執法過程中,當地媒體以《黑養老院取締遇阻撓,記者再探某養老院》為題進行現場報道。

熟悉老李的人都知道,這麼多年他熱心公益,也倍加珍視自己的名譽。一輩子都在踏踏實實地做事,自己用心維護的託老所卻突然被扣上“黑養老院”的帽子,這在老李看來,茲事體大。

“我的證照齊全,說我是黑養老院,我不服氣,我非要打官司跟他們論論理!”在將某社群託老所的寄養老人“轉移”至自己運營的最後一家託老所安頓妥當後,2019年11月,老李將涉事媒體訴至法院,認為該媒體刊發的報道損害了其個人名譽,要求該媒體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

由於那篇報道的物件主體是某社群託老所,相關詞語的適用物件也是該託老所,即使老李是託老所的法定代表人,但在法律上,涉事報道與其個人無關。明知訴訟存在障礙,但老李的樸素認知讓他鐵了心要為自己討個公道。“人家到我這兒養老也是認準我這個人,我也是受害者,所以必須得給我正名。”

在經歷了起訴、上訴、申請再審均敗訴之後,老李決定向南京市檢察院申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