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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媽媽如何做好備孕工作

患有心臟病的女效能否順利地生個健康的寶寶?她們的孕期應該特別注意哪些方面?本就不是十分堅強的心臟是否能夠經歷十個月的考驗呢?

心臟病媽媽如何做好備孕工作

懷孕對於心臟功能是一種考驗

患有心臟病的準媽媽約佔所有孕婦的1%,主要患的是風溼性心臟病(後天

性心臟病)和先天性心臟病,兩者比例大致相同。風溼性心臟病以侵犯二尖瓣最多,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臟瓣膜移植手術;先天性心臟病則以中隔缺損最多。

懷孕後,心臟血管生理變化往往會造成心臟額外的負擔,另外,生產過程中的陣痛、用力、體能消耗等,都會增加心臟負荷,如果心臟原來就不好,此時往往會出現心臟超出負荷現象,可能危及準媽媽和胎兒生命。

有病的心臟是否能擔負妊娠和分娩,取決於心臟代償功能。

醫學上常常使用“紐約心臟學會”的標準來對心臟功能進行分級:

第一級:沒有心臟病症狀,身體活動不受限制,平常身體活動不致引起不適。

第二級:身體活動稍受限制,休息時並無不適,不過進行平常的身體活動即會出現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三級:身體活動受限制,休息時並無不適,不過在輕微身體活動後即有疲倦、心悸、心絞痛、和呼吸困難等症狀。

第四級:任何活動都會不適,即使靜止休息時也有心臟病症狀,任何身體活動都加劇症狀。

如果準媽媽的心臟功能屬於第一級和第二級,不會影響胎兒生命。心臟功能屬第三級的準媽媽胎兒死亡率達12%,第四級者可高達30%。雖然輕微的心臟病患者其胎兒死亡率未見增長,但早產兒和子宮內生長遲緩等情形仍比正常孕婦高。此外,下一代遺傳先天性心臟病的比例也會增加。有研究表明,母親或父親有先天性心臟病,其下一代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比例可達1.8%(是正常人的六倍)。

心臟功能分級是決定準媽媽是否能夠順利分娩的重要因素,通常心臟功能第一級和大部分第二級孕婦均能順利生產。心臟功能第三級的心臟病孕婦因有1/3的人在懷孕期間會發生心臟代償不足而衰竭,因此最好長期在醫院臥床休息。而心臟功能第四級的患者最好不要懷孕。如果已經受孕,宜考慮早期中止妊娠。

哪些心臟病患者不宜受孕

心臟病的嚴重程度,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級來衡量,不論為何種型別的心臟病,都可將心功能分為四級。I級:患者能勝任一般的體力勞動,如行走及日常體力活動。Ⅱ級:對一般體力活動略受限制,休息時舒適如常,但在日常體力活動或操作時即感疲勞、心慌和氣急。Ⅲ級;對一般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休息時雖無不適,但稍加活動即感疲勞、心慌、胸悶或有輕度心衰現象。IV級:做任何輕微活動時即感不適,休息時仍有心慌、氣急、有明顯的心衰現象。

當心髒病患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宜懷孕。

1、心功能Ⅲ級或Ⅲ級以上。

2、風溼性心臟病伴有房顫或心率快難於控制者。

3、心臟有明顯擴大或曾有腦栓塞而恢復不全者。

4、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腎炎、肺結核者。

5、嚴重的二尖瓣狹窄伴有肺動脈高壓的風溼性心臟病、心臟畸形較嚴重或有明顯紫紺的先天性心臟病而未行手術者。

如果患有上述心臟病,而發現已經懷孕,可行治療性的人工流產,以免妊娠晚期發生心衰而危及孕婦和胎兒生命。心功能在I—I級的心臟病患者雖然可以懷孕,但要加強產前檢查,嚴密觀察心臟功能,預防感冒,謹防心衰發生。妊娠晚期應住院待產。

若經醫生檢查,心臟功能不能勝任的,則堅決不能懷孕,如已經懷孕,應做人工流產術;如病情許可,則可繼續懷孕,但應注意心力衰竭的發生,定期找醫生檢查和治療。

心臟病孕婦尤應注意如下幾點:

每天保證充分的休息時間,至少有10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要避免或及時治療貧血。如果心臟病孕婦患了貧血,會加重心臟的負擔,造成惡性迴圈,容易發生心力衰竭。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齦化膿、上呼吸道感染,都應儘早治療,以減少細菌性心內膜炎。

用藥上特別小心,尤其是強心藥。一般情況下不主張使用,除非是孕婦發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顫動時。

小心使用抗凝劑。有的孕婦曾做過人工瓣膜移植手術者,須使用抗凝劑時,懷孕期間要多加註意。

必須做瓣膜切開術時:最好在未懷孕前做,若懷孕後,則應先行中止懷孕,再動手術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