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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離職原因HR不能接受千萬記牢

公司不講誠信,或不景氣無發展

這些離職原因HR不能接受千萬記牢

@半死不活:面試時說好的薪資,到正式轉正就打了折,讓人很不舒服。當時我找老闆溝通,老闆以公司發展情況有變為由,比原來說好的工資低了500元,還希望我能體諒公司的難處。我能體諒公司,但誰能體諒我呢?答應好的工資不兌現,這樣的公司呆下去還有什麼意思?

@HR:公司經營不善可以理解,沒前景就不是求職者個人能隨便說的了,沒誠信在很多時候更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雖然很理解人往高處走的心態,但公司總是由小變大的,蘋果公司還有三起三落呢。我們現在是小公司,還是希望尋找能與公司共同進退的人。

職場建議:與其說公司沒有發展不如說與自己職業發展不符。同樣說的是發展,這樣不僅免去了抱怨公司的嫌疑,更能證明你是先從自己入手找原因。你的跳槽理由不單是為自己澄清,更是要傳遞給新公司信任感和信心。

加班沒有盡頭,工作壓力大

@Jennifer:這份工作到現在不滿一年,我瘦了五、六斤先不說,就當減肥好了。但是每週四天要加班的工作節奏,太影響我正常生活了。長期吃不到晚飯導致我得了胃炎,週末還常接到公司電話要我處理工作,完全不能放鬆。說的好聽點是能者多勞,但實際上難道不是公司在節約人工成本嗎?

@HR:這個理由原則上不能接受。除非求職者能充分證明公司有壓榨勞動力。畢竟,公司如果處於創業初期,還在生存線上苦苦掙扎,加班多、工作量大是正常的。

職場建議:好工作要有前途又要不加班無壓力,這是“魚和熊掌”的問題。站在個人角度,工作是為了更好地生活;站在公司角度,工作是在創造利益。為了完成目標,工作就一定會有壓力。加班是工作量大的表現,如果確認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能力沒有問題,那就像上述HR所言,請充分證明公司有壓榨勞動力的嫌疑,不然這個跳槽理由有點危險。

長年不加工資

@馬上有錢:都說經濟基礎決定家庭地位,可沒想到,工作都快三年了,工資一毛錢都沒有漲,就別提什麼家庭地位了,頭都抬不起來了。每年年末都要和老闆談一次“薪”,甚至動用了跳槽來“威脅”加薪,可是永遠得不到滿意的回覆。似乎我的存在可有可無,而我的跳槽也不會對對他們產生任何影響。既然如此,我還留著幹嘛呢?

@HR:不加工資的原因有很多,除去公司的原因。員工是否在自己身上找過原因呢?例如績效不合格,工作不積極不努力

職場建議:求職者在面試時抱怨前東家是大忌,這會讓面試官覺得你是一個不會自我反省、凡事都在別人身上找問題的人。何不換個思路?與其說公司不給你加薪,倒不如說明你在這兩年結婚生子,需要承擔家庭責任,現有薪資已無法滿足生活基本開銷的情況。不是前東家的錯,只是生活所迫。

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家庭難兼顧

@abby:公司到家單程一個半小時,路程真心遠,但公司環境還不錯,工資不高但也能活,所以就幹了幾年。結果這一切都隨著寶寶的出生而改變了。每天很晚回家還要帶孩子,先不說自己下班很累,光是父母親幫我照看孩子就讓我很內疚。有天我下班回家,母親身上揹著個玩具吉他在逗弄寶寶,看到這一情景我就哭了。女兒不孝啊,結婚成家了,母親一天好日子都沒過上,還要為我帶娃,我還每天那麼晚回家,真心覺得對不住。而且自己與寶寶的親密時間也減少了,所以我無奈離開了那家公司。

@HR:照顧家庭無可厚非,但並不代表在上班時間也可以無限關心家裡。沒有哪家公司願意招一個人在公司,心卻在家裡的員工。當然重大變故除外。

職場建議:家庭與工作之間的平衡,永遠是個難題,尤其是對於女性。在陳述這個理由時,需要傳遞的資訊是,我愛工作也愛家庭。家庭需要照顧,但工作也不會打折,無需在工作時間對我特殊照顧。(完)

標籤:HR 記牢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