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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風險社會是指在全球化發展背景下,由於人類實踐所導致的全球性風險佔據主導地位的社會發展階段,在這樣的社會裡,各種全球性風險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下面看看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1

福柯關於“風險社會”的論述

在福柯的研究中,他對風險的分析沒有進行直接的展開,而是隱匿於其知識/權力基礎的規訓理論之中,併成為風險的“治理性”理論流派的思想來源。

其觀點的起點是對現代性的批判,而其批判的核心則是圍繞著知識與權力的關係而展開的。他認為這種關係是滲透於現代社會的方方面面中的,如對監獄、精神病院的分析,現代性的本質就表現在這種以知識與權力的共生為根基的規訓技術。

他指出“不相應地建構為一種知識領域就不可能產生權力全系,不同時預設和建構為一種權力關係就不會有任何知識”(福柯,1999,29)。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
  

福柯的權力/知識理論體現在三個層面上:

一、知識是在權力的制約中形成與發展起來的,沒有脫離權力關係的抽象知識;

二、權力離不開知識,不僅權力在特定的知識背景、知識結構中形成,而且知識本身就是權力;

三、權力同知識不可分,只有在權力與知識的聯絡中才能把握權力的實質與作用(劉少傑,2002,141)。

福柯從這種知識與權力的'關係出發,認為現代社會中的“風險”一方面是由權力所建構出來的一種話語知識,另一方面,這種風險專家知識的巨大網路也發展出了一門統治的技術,並建立了與之配套的制度、機構、組織和社會秩序。

他認為,“風險”不是一種客觀存在,而是對現代社會的一種控制技術。

“風險是現代政府運用其訓誡權利的一種戰略,其本身並不是問題,現實中並不存在風險,問題在於專家知識藉助於權力的制度化和大眾對這些制度的認同而有效被認為是風險的事物”(何小勇,2007)。

福柯的這種權力/知識正規化的分析對於理解現代社會中某些所謂的“風險”是有著深刻意義的,而這些“風險”只是權力階層所生產和建構出來的,繼而成為大眾的“風險”知識體系。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2

吉登斯關於“風險社會” 的論述

1、關於風險的定義與型別

吉登斯從社會結構化理論的角度對風險進行了闡述,認為“時空分離”、“抽離化機制制”和“制度性反思”是現代性變遷的三大動力機制(吉登斯,《現代性與自我認同》,p、22)。

他把這三種機制看成是推動現代生活和個體自我認同發生轉變的“現代性動力”。他將“風險”劃分前現代時期的“外部風險”與現代時期的“人為風險”(劉少傑、胡曉紅,2009,248)。並且,他認為我們如今面臨的主要是“人為風險”。

2、風險社會的特點

吉登斯認為;“人類總要面臨這樣但今天的風險,但今天的風險在本質上與以往不同。直到最近,威脅人類社會的還是外部風險,像旱災、地震、饑荒和暴風雨等來自自然界、與人類行為無關的風險。

然而,我們現在越來越多地面對各種型別的人為風險,即由於我們自己的知識和技術對自然界的影響而引發的風險,它是我們干預自然的結果(吉登斯,p、80)。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 第2張
  

吉登斯將風險劃分為兩種型別,包括“信任”與“風險”以及“技術”與“風險”。

1、“信任”與“風險社會”。時空分離和抽離化機制造成的生存時空和交往聯絡的抽象性,既是信任的結果又是信任的前提(劉少傑,2009,298)。

信任是一種持續狀態,是在面對自己不知道的運作規則時的信心,確定這些規則是正確的、可以依賴的(吉登斯,《現代性的後果》,p、28)隨著社會的發展,從傳統的現代性過渡到第二現代性的過程中,風險也從原先的自然帶給我們的風險轉向了現代性帶來的一系列風險。現代性帶來了一系列的好處,例如科技的發展與網際網路的發達,節約了交易成本。

但是也帶來了一定的弊端,現代性要求高度的.信任,同時高度現代性導致了“時空分離”,而時空分離和抽離化機制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的,沒有信任就不可能存在人們在社會網路中展開的一系列交往活動。

正因為如此,“信任”建立在虛無的場域上,而“風險”又建立在“信任之上”。尤其當現代性進入晚期的時候“時空分離”和“抽離機制”高度的發達的時候,如果社會網路中交往的個人沒有充足的信任,就會導致現代性的災難。

2、 技術導致的風險,例如奈米技術的擴散、全球變暖和轉基因食品。(吉登斯,p、812), 經濟秩序的崩潰、生態的災難性破壞、集權的增長和核戰爭的爆發等等(候均生,p、389)。

這是由於反思性現代性所帶來的一系列後果所造成的,人與自然的主導關係變成為人與社會的主導關係,人類遇到的最大風險不是來源於自然而是來源於高度發達的現代性(候均生,p、389)。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3

貝克關於“風險社會”的論述

1、關於風險的定義與風險的型別

貝克認為(世界)風險(社會)的概念的含義是:既不是毀滅也不是信任|安全,而是“真實的虛擬”;是有威脅的未來,成為影響當前行為的一個引數;即是對事實也是對評價的陳述,它在“數字化的道德”中結合了起來;控制或缺乏控制,就像在“人為的不穩定”中表現出來的那樣;

認識(再認識)衝突中表現出來的知識或“不知”;由於風險的“全球性”而使全球和本土同時重組;知識、潛在衝突和症候之間的差別;一個人為的混合世界,失去了自然與文化之間的二元性(薛曉源,周戰超,p、137);

與吉登斯的二分法不同,貝克將風險的歷史形態,將風險劃分為“前現代的災難”,如地震、颶風等外部風險;“工業時代的風險”、如職業事故風險等;“晚期工業時代體現在大規模災難中的不可計算的不安全”,如大規模的生態、核、化學以及基因風險等三種類型(貝克,1997,p、77)。

風險社會的再概念化及其 第3張
  

2、風險社會的產生及其特點

風險是現代性的產物,具有現代性的本質。簡單現代性導致了工業社會的風險,也產生了新的風險,這些風險的`累積構成了反身現代性的特徵,並且與反身現代性導致的風險一起構成了新的風險,造就了新的風險型別,即風險社會的出現。貝克將風險社會的特點歸結為以下:

1、風險的規模和範圍,風險社會的風險具有全球性(劉少傑,胡曉紅,2009,278)。與以往的工業社會相比,風險社會的風險在規模上和範圍以及程度上都有了極大的轉變。由於全球化的所帶來的世界經濟、政治、文化等一體化影響,風險影響的不僅僅是局域的個體與組織,更加影響的是全球範圍內的行動者與組織,其影響範圍廣,持續時間較長。影響的程度較大。

2、風險社會的風險具有不可直接感知性。“風險”不是一種具體的物,它是一種構想,是一種社會定義,只有當人們相信它時,它才會因此而真實並且有效,各種不同的合理性要求共同促成了它的形成和實現(貝克,《自由與資本主義:與著名社會學家貝克的對話》,p、130)。因此,風險社會的風險是受害人無法感知的。

3、風險具有不可計算性。與工業時代的風險可以根據一些常規的標準的計算程式程式加以計算不同,風險社會的風險具有不可計算性,這種不可計算性體現在如生態、核、化學以及基因工程風險等等。這種災難不僅影響範圍廣,影響程度深,並且短時期內無法看出其,因而無影響後果,無法估算其風險程度。

4、風險沒有明確的責任主體。這主要是由於風險社會的風險是全球的,跨地域、不可計算、不可感知引起的,可以避開個人保險,是一種“有組織的不負責任”,指的是人們可以向一個又一個的主管機構求助並要求他們負責,而這些機會則為自己開脫,並說,“我們與此毫無關係”或者“我們只是一個次要的參與者”為自己開脫

標籤:概念化 風險